《南方都市报》事件被指“传媒界的孙志刚”
2004-04-08 15:51:36
来源:星星生活

广东南方日报集团属下《南方都市报》的高层贪污案近日出现新发展。该报总经理喻华峰和集团原社委委员李民英被判贪污罪名成立后,近日又传出该报前总编辑程益中已遭刑事拘留的消息。有网民指都市报已成为“传媒界的孙志刚”。

联合早报报导说,广州市东山区法院判处喻华峰贪污和行贿两项罪名成立,入狱12年,李民英接受喻华峰贿赂罪名成立,入狱11年。

另外,喻华峰的辩护人、北京大学法学博士许志永近日透露,程益中在喻华峰案下判的同一天凌晨也因涉嫌贪污和私分国有资产遭刑事拘留。当天下午有公安人员到他办公室和住家搜查,带走了电脑资料及通讯录,还有《中国左祸》、《共产中国50年》、《胡风冤案始末》、《中国反右史》等涉及意识形态书刊41本,并从程益中收集的光碟中挑出封面和色情有关联的进行录像和拍照。

在喻华峰案中作为控方的广州市东山区检察院,主要指控喻华峰、程益中等《南方都市报》(下称都市报)编委9人,在2001年6月私分了58万人民币的奖金,并指喻华峰还在2000年至2003年四年间,向原来在母公司南方日报集团分管都市报的社委委员李民英先后4次贿送总计97万人民币的现金。

**报界新锐“因言获罪”

现年35岁的喻华峰和现年39岁的程益中是中国报界的新锐。在两人的领导下,创办只有短短7年的都市报成为广东报刊业的一面重要旗帜,其大胆揭露社会阴暗面的报道风格普遍受到读者肯定。一些人士因此怀疑,都市报高层受到经济问题调查也是“因言获罪”。

有网民指都市报已成为“传媒界的孙志刚”。在广州工作的湖北青年孙志刚去年3月因为没有带身份证上街而遭警察扣留,后来又因为语言冲撞有关人员而最终在收容人员救治站遭殴打致死。这个最终导致收容遣送制度遭废除的事件,就是由都市报揭露的。

去年12月27日,都市报独家又报道了广州再次出现沙斯疑似病例的消息,让没有及时对外公布的有关方面处于被动。该报当天值班编委后来遭撤职。

在孙志刚事件发生后向中国全国人大上书,要求废除收容遣送制度的许志永认为,区级法院对喻华峰的判决不公正,法院“完全是按照控方提供的一些很牵强的证据来进行判决”。

他坚称,喻华峰所谓的贪污行贿行为是都市报作为一个二级核算单位,向来为了平衡广告经营人员和采编人员奖金分配方式而采用的做法,也是按南方日报集团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由于中国报刊作为一种特殊的国有企业,其管理体制已经和市场化的现实脱节,才普遍导致这类不规范的做法出现。

“如果连这种奖金分配都算是贪污的话,那么中国媒体乃至绝大多数国有企业的年终奖分配将普遍存在贪污,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大部分也都是贪污犯。”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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