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案引海内外广泛关注
2004-04-09 01:10:53
来源:星星生活

香港《亚洲周刊》署名王健民的文章说,揭发孙志刚案及广东非典弊案的《南方都市报》总编辑程益中被捕,控以贪污罪,而总经理喻华峰则被判徒刑12年。律师认为控罪漏洞百出,刻意诬陷,属司法闹剧,意在打击该报报道非典与孙志刚案的勇气。

今年的3月19日,被广东的媒体人士称为“黑色星期五”。这一天,中国的新闻改革事业遭遇了近20年来“最黑暗的时刻”。这天,广东地方当局以莫须有的罪名,重判有“中国第一报”之称的《南方都市报》副主编兼总经理喻华峰12年徒刑;同一天凌晨将近三时,广州市警方在四川秘密逮捕了《南方都市报》执行总编辑程益中,当天即押解回广东。

程益中的家人向亚洲周刊证实,当局并在当天中午到程家搜查,除了带走房产证、存摺外,还带走了许多书籍。喻华峰案的辩护人、北京大学法学博士许志永看到当局为这个冤狱而精心设计的阴谋。许发现,在三页被搜查拿走的物品清单上,主要是书刊的名字,还有电脑资料、通讯录等。许志永说,他“终于明白这次搜查的目的了,不是为了刑事案件,而是为了制造一个反动、腐化、道德败坏的程益中”,从而制造一个“新闻冤狱”。

**程益中已作入狱准备

这是某些权势人物对中国知识分子进行迫害的最新模式。而广东省地方当局这次重判喻华峰、拘捕程益中,显然是对《南方都市报》去年有关非典型肺炎和孙志刚案等一系列揭露性报道,损害了当局某些人利益后的“疯狂报复”。对此,程益中早已有思想准备。

不久前,他在《南方都市报》经营委员会2004年新春动员大会的讲话中就公开指出,《南方都市报》作为“当代中国报业当之无愧的先锋”,其特立独行的理想主义作风“与丑陋不堪、肮脏无聊的社会现实之间,势必形成一触即发的张力”。这场报复便是这种“张力释放”的一种方式,受伤总是难免的。

他证实,《南方都市报》是得罪了广东地方“与个别权势人物”,种种迹象表明,这场灾难蓄谋已久、势在必发。程表示,早在去年六、七月间,孙志刚案接近尾声之时,针对《南方都市报》的有罪推论和掘地三尺的大规模调查就开始了。从那时起,几乎所有与《南方都市报》有过大宗业务来往的广告公司都被勒令交代与该报相关的“违法犯罪问题”。“有人磨刀霍霍,毫无顾忌地向全社会公开宣称,一定要利用手中掌握的机器,好好收拾收拾《南方都市报》这帮小子。有人不得不奉命行事。这已是广州城内公开的秘密、坊间谈论已久的话题,可谓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那时候,程益中曾经套用邓小平的话对一位好朋友说:“这场风波迟早要来。我们已经做好了准备:为了国家进步、社会发展、人民幸福,我们遭受一点委屈和苦难也是值得的。”果然,今年一月初,当《南方都市报》独家报道非典再现广州的消息时,当局终于动手了,除了喻华峰被正式逮捕,程益中也被拘留了将近10个小时,后来虽被释放,但从此24小时处于当局有关部门的监控之中。

**有关当局强势镇压

对程益中采取行动的第二步,是逼他辞去他兼任的北京《新京报》总编辑的职务。许志永证实,程益中曾告诉他,不会主动辞职,而是让他们来撤职,他也已经做好了牢狱之灾的准备。但程终于在各方压力之下,于3月9日被迫辞去《新京报》总编辑的职务。十天之后,他被正式逮捕。《南方都市报》一位知道内情的人士告诉亚洲周刊,当局连一刻也不能等待。

有关当局确实连一刻也不能等待,这之中除有政治上的因素,报复该报去年在非典问题和孙志刚案给广州添了麻烦,差点使一些当事人在仕途上栽跟斗,也有在市场上为广州市属的一家报业集团报一箭之仇的原因。

据悉,广州市和广东省高层对该案的方针是“从重从快从严处理”。在这样的指导思想下,喻华峰案3月4日开庭,15天之后判决即下达,所谓的“十万元贪污”,被判了10年半,令人难以置信。据估计程益中与喻华峰同时领的那人民币十万元奖金,也将难逃十年徒刑的命运。

许志永表示,当局除了可能将以政治罪名和“腐化堕落”想办法抹黑程益中外,刑事拘留书上正式指控他的罪名是涉嫌“贪污”和“私分国有资产”,这项罪名据称是因为《南方都市报》曾经用广告换实物,广告销售所取得的实物出售给了该报员工,可能价格稍低一些,当局即认为这是私分国有资产。

**南都全体员工都贪污?

程益中坚称,当局指控的“贪污”罪名是站不住脚的,这被指“瓜分”的58万元并非公款,而是根据南方集团有关规定,他们应该得到的合法奖金,而且是根据规定,经《南方都市报》编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分配的。东山区法院的判决完全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强词夺理,经不起推敲。

许志永也认为,由于《南方都市报》是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报社的收入全部要交给南方日报集团,然后由南方日报返还部分给《南方都市报》,这些都是有规可循的。然后,具体怎么分配由《南方都市报》决定。而被认为是“公款”的这58万元,就是当年南方日报集团返还《南方都市报》600多万奖金当中的一部分。许说,如果按照法院的说法,中国大部分报社目前的分配机制都是违法的。

广东省当局假司法之手出手之狠,不但令广东的媒体记者编辑感到心寒,也出乎一切善良的中国人意料之外。据了解,当局为徇一己之私,枉国家之法,准备了半年多,包括罪名的确定,之后是各方搜集“有罪”的证据,以及审判人员的选择。

广东地方当局以司法为工具,向《南方都市报》报复,已引起广东媒体的愤怒,不少《南方都市报》编辑记者纷纷挺身而出。该报最早报道孙志刚案的知名记者陈峰给广州市当局发出一封公开信,呼吁当局公平对待程益中等人。陈峰证实,当他报道孙志刚案后,社会上早有传言,称广州市的一些官员,尤其是与孙志刚案牵涉的有关官员,要利用司法为工具,对《南方都市报》秋后算账,而自去年以来广州市有关部门对程、喻等人长达半年多的“超常规调查”,特别是最近对喻的重判、对程的拘捕,似乎印证了这种说法的真实性。

在这种情况下,那些保持良知、追求正义、自觉履行监督职责的新闻媒体从此将无安全可言,他们将在政府部门“全力关注”下,面对着政府和无处不在的制度陷阱,无端获罪,程益中和喻华峰的今天,或许就是他们的明天。

**指控经不起事实的检验

王健民在题为“喻华峰从仗义执言到付出代价”的另一篇文章中说,喻华峰的案子在海内外的广泛关注下,于3月4日在广州市东山区法院开庭。经过长达半年多的“内查外调”,当局在不到三页纸的起诉书上,指控喻华峰“贪污、行贿罪”。

为喻华峰作“无罪辩护”的辩护人、北京大学法学博士许志永和广州律师王波,认为“根据调查取证的结果以及庭审调查的事实和质证的证据”,喻华峰被指控的两项罪名均不能成立。许志永在其辩护词中指出,那是南方都市报经营人员应得奖金的一部分,《南方都市报》编委按照自己的职权合法分配了其中的奖金。

即使在该案审理期间,南方报业集团也主持公道,实事求是对喻华峰予以高度评价。南方报业集团对喻华峰的支持,实际上代表了报业集团的民意。《南方都市报》和北京《新京报》员工,更于日前集体上书南方集团高层,高度赞誉喻华峰的人品,称他“是这个团队的旗帜,是精神领袖”,其“人格足以值得大家的信赖与尊重,这个团队离不开他”。

喻华峰案从立案到审理,被认为是一起“赤裸裸”的政治报复事件。许志永也认为,喻案明显带有“政治报复的影子”。这位在去年孙志刚案曝光后,最早呼吁取消《收容条例》的法学专家表示,喻案“和2003年的社会背景有某种联系”。

去年,《南方都市报》多次努力,冲击传统的资讯封闭体制、公开报道非典之后,该报有关孙志刚案的报道,又震撼了全国上下,导致了一部法规的废止和公民权利运动的浪潮。但“在给上亿的中国农民工带来安全和尊严的同时,也意味着某些人非法利益的损失”。

许志永表示,当时收容遣送办法刚刚废止,广州有关部门曾经召开过“反思大会”,但遗憾的是反思的背后,潜伏着某些人对《南方都市报》的愤恨。于是,喻华峰于去年7月涉嫌“受贿”被拘留,审查后改为取保候审,当年12月18日被监视居住。去年12月下旬,《南方都市报》报道广东再次出现SARS,引起当局的极度不满,当天值班编委很快被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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