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向加拿大叫板?
2004-04-15 20:44:31
来源:星星生活

(星星生活特稿 林枫)本周有几宗新闻一闪即逝,表面看似是独立的事件,实际上却隐藏着一定的逻辑联系。

先说第一宗。据中国媒体报导,中国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在美国杀害两名中国留学生的广东开平籍被告人周文石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周文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民事诉讼赔偿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共2500524.41元。

绰号“大块石”、“STONE”的周文石与中国留学生陈某某在美国某餐馆工作期间认识,两人关系密切,期间陈某某曾向周文石借钱。美国当地时间2001年11月2日晚10时许,周文石到陈家与陈因小事在一楼客厅发生争吵,陈的丈夫杨某闻讯从二楼下来察看,双方发生冲突。周持水果刀先后朝陈、杨两人身上乱刺,致两被害人当场死亡。周随后驾车逃离现场,并于次日逃回中国,后被中国公安机关抓获。

周文石因杀人导致被判“死缓”的案例,内藏着相当积极的因素。比如以此例对比赵巍被杀案,起码能鼓舞参与调查赵巍案的加拿大皇家骑警,安抚因失去爱女的赵巍父母。

赵巍被杀案发生于前年10月,其时作为赵巍男友的李昂于10月9日向警方报案,称其同居女友赵巍由住处步行前往本拿比市一家超级市场购物后失踪。10月20日,赵巍的尸体在米臣市史塔夫湖畔被发现。李昂在赵巍尸体被寻获的3 天后搭机返回中国大陆,警方当时称并无证据可阻止李昂出境。在李昂回中国半年后,加拿大皇家骑警于去年5月指控李昂犯二级谋杀罪。今年春节过后赵巍母亲杨宝英曾持信至加拿大驻北京大使馆门前抗议,之后李昂被中国当局逮捕。

假若我们将“周文石杀人案”与“赵巍被杀案”放在一起比较就不难发现,两案有着惊人的相似:疑犯同样在海外杀人;被杀者同是留学生;疑犯同样逃回中国……由此我们有理由相信,虽然加拿大与中国之间并无签订相应的引渡条约,但参照“周文石杀人案”,即使李昂不能如加拿大有关方面所希望的那样将李昂引渡回加拿大受审,但只要加拿大警方能提供足够的证据予中国,杀害赵巍的凶手一定能如周文石一样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问题比较蹊跷的是,在周文石被判刑的同时,中国有关方面突然将杀害赵巍的在押嫌疑人李昂予以释放,这一举动让加拿大皇家骑警相当困惑。这就是笔者所说的第二宗新闻。

据报导,加国骑警发言人华德 (John Ward)警长就李昂被释发表谈话,他表示不知道中国大陆释放李昂根据的是那条法律规定,此案目前正由加国外交部与法务部负责向与加国无引渡条约的中国当局谈判,他不确定加拿大是否能将李昂遣回加国受审,更不知李昂回加拿大受审的时间。华德还强调:骑警会让政府去做政府该做的事,而“我们有的是耐心”。

“让政府去做政府该做的事情”DD华德一语道破天机。

从语气上看,华德警长有些无可奈何。这也难怪,此次杀害赵巍的嫌疑人李昂被释,导致加中两国就此案的合作几乎回到原点,严重打击了加拿大皇家骑警的信心。正如华德警长早前所说的:对于赵巍命案陷入胶着,调查人员感到焦虑,警方几近无能为力。华德话中有话,即寄希望于政府。

那么什么是加拿大政府该做的事情?如果仅仅是中国方面未掌握足够可证明李昂就是杀害赵巍的凶手的证据的话,这样的沟通对外交关系正常化的加中两国并不是件难事,且也用不着“等”政府来做。加上自赵巍被杀案发生后,两国间存在着事实的沟通和联系,似不存在着沟通和传达的困难,那么,是什么“该做的事情”影响着两国政府间的合作呢?显然,是赖昌星案,这非空穴来风。

过去数年来,中国政府十分在乎加拿大能否把在加拿大提出难民申请的远华案首要嫌疑人赖昌星遣返回中国。虽然加拿大政府一再向中国方面解释加拿大独立的司法制度,解释政府无权干预法庭审理,但中国一直将这一期待看着是影响中加两国合作关系状况的先决条件。

早在去年秋天,其时任加拿大移民部长的科德尔就中国迟迟不在谈判了一年多,且早已定稿的加中双边旅游协议上签字一事访华,当时中国方面就有消息灵通人士很委婉地暗示加拿大:一旦加拿大把赖昌星遣返回中国,双边旅游协议就可立即签署。显然,中国借一切机会向加拿大叫板:听其言,察其行。

回过头看,加拿大政府也确实无力左右赖昌星案的最终结果。

从2000年11月赖昌星夫妇被加拿大移民部以非法移民罪拘捕开始,到2002年6月,加拿大移民部下属的难民法庭以“没有证据显示赖昌星被遣返回中国后将因政治问题受到迫害”为由驳回了赖昌星的“难民”申请,及今年2月3日加联邦法院驳回赖昌星复议请求的上诉,中加两国的合作一直是以“赖昌星案”的节奏与鼓点,若即若离地操练着。

到了本月初,加拿大联邦法庭法官麦基(MacKay)基于搜集证据的公正性批准赖昌星提出上诉。此举就预定的法律程序而言,假若赖昌星的上诉官司在联邦法院失败后,仍可向高一级的加拿大最高法院再上诉,最终还有移民部内部的递解前风险评估,如此一拖,将赖昌星遣返回中国的要求又将陷入漫长的等待中。

很明显,在赖昌星遣返无望的情况下,加拿大期待加中两国能在包括司法合作在内的双方合作正常法简直是异想天开。如今加拿大对中国政府的每一个请求,无疑都成为中国衡量加拿大政府在赖昌星案上的表现的一个砝码。说透切一点,就是周文石在美国杀人可在中国判“死缓”,但李昂假若真在加拿大杀人,就不一定如加拿大所愿的那样了。正所谓“你做初一,我做十五”,兴许你将军,就不许我吃子?而这正是华德警长困惑而无可奈可何的。

“让政府去做政府该做的事情”,华德警长很清晰地表达了他们“无能为力”的原因。

因着赖昌星,加中两国间出现了暗流。一向被加中两国誉为骄傲的关系正常化如今也是崎岖艰难。而除了赖昌星,还有许多许多,包括下周马田总理将会见西藏流亡精神领袖达赖喇嘛,还有因此可能导致的中国对加拿大实施贸易报复,到那时已不仅是在叫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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