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衙门八字朝哪开?
2004-05-14 00:19:55
来源:星星生活

(星星生活特稿 林枫)4月29日,对于中国公民李光序母子来说是个彻底失败的日子。安省上诉庭就李光序的母亲王毓英提出的上诉申请召开聆讯审理,上诉庭三名法官认为安省高等法院法官戴尔(JUSTICE GERALD DAY)因王毓英未能于限期前向安省法庭缴付5万元堂费保证金,唯有将其诉讼申请完全驳回,且令王毓英于30天内向对方代表律师缴付3,000元堂费的判定无误,即时驳回上诉申请。此举意味着作为李道能的遗属,已届84岁、远渡重洋打官司的李王毓瑛所提出的多项诉讼请求以失败告终。

表面上,王毓瑛晚年离国赴加打官司只是早年华侨家庭众多故事中的一个侧影,但撇开谁是谁非的问题,随着中国公民移民加拿大的人数不断增加,中国公民奔赴海外打官司的个案一定会不断增多,如此,李家的这个官司应能给我们许多的启迪。

事件回放:华侨李道能亲手经办一段凄美的爱情故事

2002年10月6日,62岁的李光序和哥哥李光厦带着东凑西借的四千美元离开中国天津到达加拿大,就其父亲李道能在1995年3月所订遗嘱的执行向安省高等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此案揭开了李家一段鲜为人知的爱情故事。

关于李家的故事,《星星生活》过去两年来一直有追踪报导,像星星生活记者薇尘采写的系列报导《中加两妻室对公堂》(星星生活85期)和《中加遗产案背后的五十载痴情苦恋》(星星生活111期)都详细地道尽这段爱情故事的酸甜苦辣。

1937年,17岁的王毓英在山东烟台与当时还在读大学的李道能一见钟情,并在1938年秋正式拜堂成亲,王毓英婚后随夫迁居到天津,且先后生下两个儿子。新中国成立后,1951年李道能被公司派往香港出差逾期未回,那年王毓英31岁,李光厦12岁,最小的妹妹李光华只有两岁多,而婆婆也有70多岁。

对于丈夫的一去不回,王毓英认为出身地主家庭的李道能,假若他回国恐怕性命难保,所以她对丈夫滞留香港完全理解。

到了1957年10月,由于强烈的思念之情,李道能冒着生命危险从香港秘密返回广州与妻儿短暂一见后离去,之后就是数十年漫长的分离。谈起过去的日子,王毓英叹了口气说那时候相当艰难。由于李道能的关系,孩子们在学校受到歧视和排挤,因此没能接受到更多的教育,在历次运动中带有地主与华侨家庭背景的婆婆因年纪大无法接受改造,多由替她去顶替吃苦。后来婆婆患病瘫痪,她辞去了工作在家里看护婆婆,像抠大便、接小便、洗尿布、喂水喂饭、按摩擦身等等,直到1972年老太太以93岁的高龄辞世时,王毓英的身体因积劳成疾而百病缠身。


1957年李道能和妻儿在广州

1979年10月,李道能在祖国大门还未完全开启之时迫不及待地从加拿大登上了飞往中国的航班,近30年的分离终在北京结束,此时,王毓英已知道丈夫在加拿大有了另一位女性王贤臻。王毓英说她之所以默认了丈夫的不忠,是觉得他多年在外,身边有个人照顾总是好的,加上李道能告诉她他并没有与王贤臻结婚。

据王毓英介绍,对于发妻30年来的付出,李道能信誓旦旦,他在亲朋好友面前和家书中都多次表示,为了免除王毓英的晚年之忧,会在其身后给王毓英和孩子们留下100万美元,以弥补他对妻儿的负疚。不管是出于李道能的真心,还是一时应对之言,李道能万没想到在他2000年5月去世后,这个承诺对王毓英母子四人平静的一生再次掀起了波澜,这就是李光序代母打官司的由来。

李光序母子至今未明:官司是怎么输掉的?

本来,4月29日的判决对李光序母子来说应该是件大事情,但举目无亲、完全不懂英语的李光序母子在法庭上听完安省上诉庭的判决后若无其事地回到他们用300多元租下的房子里。到了第二天,也就是4月30日早上,李光序花了四十多分钟,骑着那辆20寸的自行车到星星生活报社询问昨天法庭的结果,当他闻说聆讯审理的结果是驳回他的上诉,各报都作了详尽的报导时,这位62岁的老人才大吃一惊,他连倒好的水都顾不上喝,就匆匆忙忙往回走,他说他母亲还在家里等他的消息。

李光序母子落入如此被动的局面确实是常人没法想像的。在其后的另次采访中,谦逊有礼的王毓英向星星生活记者诉说道:“至今我都没办法弄明白,官司打到最后,我们不仅拿不到钱,还欠下了5000元的堂费,这是什么道理?”

李光序母子要搞清楚官司是怎么输的,要从李道能去世后公布的遗嘱讲起。

2000年5月,李道能在加拿大去世后,根据其生前立下的遗嘱,指定遗嘱执行及受托人分别是其在加拿大同居多年的妻子王贤臻及其两名女儿李光慧和李光媛。遗嘱受益人包括王贤臻、李光慧、李光媛及李道能元配所生之3名儿女李光厦、李光序与李光华,元配王毓英被排除在受益人以外。遗嘱的具体内容是李道能在大陆的3名子女每人可获遗产的10%;王贤臻获得李道能生前拥有的豪宅,李光慧和李光媛每人分得遗产的35%。

李光序在接受星星生活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这份遗嘱的安排,他们最感遗憾的,是母亲王毓英作为李道能的原配,数十年来为抚育孩子照顾公婆,不但失去工作,且因积劳成疾百病缠身,过去这么多年,父亲每月会邮寄100美元照顾母亲生活及看病,同时还多次明确他会在百年之后给予100万美元给大陆的发妻以及子女,让他们老有所靠。但让他们感到疑惑的,不仅父亲在遗嘱中没有体现这个承诺,且他们在2001年9月,也就是父亲去世一年多后才得知噩耗,这期间究竟发生了些什么事情,他们完全不清楚。到2002年10月8日,刚抵加拿大仅两天的李光厦(后期回国)、李光序兄弟在安省法庭获悉父亲李道能留下的遗产总值不过是2万多元的一些旧物品,依据遗嘱,他们仨兄妹所能继承的30%有多少就可想而知了。


王毓英与婆婆李家仨兄妹

声言要为母亲讨个说法的李家兄弟随即向安省法庭申请动议,要求法庭裁判,李道能生前与王贤臻及友人共同经营的数十栋镇屋,以及李道能与王贤臻共同拥有的居所,亦应属于李之遗产;作为李道能的发妻,母亲王毓英是李道能的唯一合法妻子,而王贤臻只是李道能的同居伙伴。根据加拿大的规定,在分配遗产时,同居伙伴和合法夫妻的处理方法应有所不同,王毓英理应平分李道能的财产,获得李道能的配偶供养权、其生前房屋、加拿大养老金等。

安省高等法院主审法官桂雅(JUSTICE SUSAN GREER)在同年10月作出书面判决,驳回李光序代母提出的多项要求,法官唯一接纳王毓英可根据《继承法律改革法》(SUCCESSION LAW REFORM ACT)透过法律追讨遗属供养费,但前提是王毓英必须提交正规的法律申诉文件,及于判决书发表后30天内向法庭缴付5万元堂费保证金。倘若在限期内不能缴付保证金,王毓英追讨遗属供养费的可能也将被撤销。

在2003年11月的另一次聆讯上,法官戴尔(JUSTICE GERALD DAY)获悉王毓英未能达到法庭既定条件,即在限期内向法庭缴付5万元堂费保证金,故唯有将其诉讼申请完全驳回,且令王毓英于30天内向对方代表律师缴付3,000元堂费。王毓英就此不服,遂向安省上诉庭提出申诉,而4月29日上诉庭判定将王毓英之上诉驳回,并令王需向对方代表律师缴付堂费5,000元。

这就是李家母子所搞不明白的,遗产没分到,还倒欠5000元的由来。

其实,先不说谁占理谁理亏,稍懂点法律常识的人,从此案一开始就已看出,情形对李光序等相当不利。早在案件审理初期,本地一些法律人士对李氏兄弟在语言不通的前提下,没有聘请律师的作法表示了担忧。资深律师张金鹏在接受星星生活记者专访时曾表示:“由于在加拿大的法律诉讼中,举证责任不在法庭,而在于诉讼人。李氏兄弟不了解加拿大法律,应尽快聘请律师取证。因为,李道能生前签订合伙协议,已事隔多年,调查取证会比较繁琐困难,要提供出充足证据证明其为‘根据不同权原共同占有之不动产’,需要律师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目前距离最后的开庭也为时不多了。”

而在2003年10月,安省高等法院主审法官桂雅在接纳王毓英可透过法律追讨遗属供养费时也明确王毓英除了必须向法庭缴付5万元堂费保证金外,还必须提交“正规的法律申诉文件”,言下之意就是王毓英的申诉请求文件必须符合安省的法律规范。而李光序说由于他们经济上存在困难,他们不但请不起律师,就算庭上的翻译,也是依赖一些热心人的帮助,显然,申诉方对加拿大法律缺乏准确的理解与表达是造成申诉日陷被动的根本原因。

对于李氏兄弟没有请律师的指责,李光序告诉星星生活记者,刚来那几天,他们以为母亲王毓英是李道能唯一的妻子,情况再清楚不过,估计官司用不了多久就能赢,没想到审理愈拖愈长,就算他们租200多元一个月的地下室,那东凑西借的4000美元一年不到如打水漂般流失,请律师的钱从何而来?以前还有过个幻想,找过许多律师,请求他们先打官司,许诺获得遗产后会全数支付所欠的律师费,但没有人接受他们这个条件。之后也找过法律援助中心,所得的资助很少,律师根本不在乎。李光序说对方律师在获知他们的经济困境后,就用先预付堂费来迫使他就范。

官司走到今天这个结果,王毓英老人流着眼泪对星星生活记者说:“一直以为加拿大是个文明先进的国家,我们会得到相应的帮助获得陈述和表达的机会,社会起码会给我们一个公正的法律保障,没想到因为没有钱,我们输掉了这场官司。秋菊打官司还能张口就说,我们来到这里,想说都说不清……”

问起以后的路怎么走,李光序摇着头说:“真不知道,我下岗很早,家庭经济相当不好。母亲以前因为照顾家庭没有工作,生活靠父亲照顾。父亲去世后,母亲失去了唯一的支援,这次到加拿大来,又把所有的钱都花光,她有多种的慢性病,现在已停止了正常的医疗。这场官司输掉后,我们还有什么路可想?”

李光序说父亲曾带给他们一合录像带,这是1995年父亲80大寿时,曾邀请过100多位亲朋好友聚会。李光序希望多伦多的媒体能代他呼吁一下,请父亲当年的亲朋好友站出来,为他们说句公道话,还母亲一个公道。

看着李光序母子离去的背影,一种沉重令我们无法言语。我们期待,无论是读者,或者是华人社区,只要可能,尽心,尽力给他们一点帮助吧。

李道能遗产案给我们的启示

5月12日,备受东西方社会关注的另一场官司也有了结论:美国孟菲斯巡回法官钱德斯5月12日对贺梅案做出判决,终止了4年来一直想夺回女儿监护权的贺绍强夫妇的父母权利,将贺梅的监护权判给收养她的贝克夫妇。

从王毓英申诉请求被全数驳回到贺绍强夫妇父母权利被中止,充分体现了东西方在文化、道德及价值观念上的不同。两案所涉的案情虽然不同,但启迪是一样的:当我们的同胞从东方跨入西方“讨说法”时,切忌以东方的情感思维方式去想象西方的法理。过高的估计,或许会带来超乎想象的损失。这是个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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