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入籍问与答
2004-06-18 14:22:02
来源:星星生活

问∶我在未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时,已经在加拿大读了三年书,我应该如何计算我的居住时间呢?
答:按照现行的公民入籍法,计算在加拿大的居住日期,是从签署入籍申请表的日期,倒数回最近的四年,在加拿大居住的时间总共不可以少于1095天(即三年)。所有早于这四年的时间,一律不计算在内。由于有相当一部分人在成为永久居民以前,已经在加拿大读书、工作或持有旅游签证,他们的居住时间计算方法,是未移民之前在居住时间,一天当半天计算,但最多只可以算一年。

问∶既然入籍法有规定,必须在加拿大居住满3年才可以入籍,那为什么会有居留不足而申请入籍的例子呢?
答:现行的入籍法,居留时间有时不一定限于实际在加拿大居住的日子。入籍法官可以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居住问卷以及对申请人进行面谈,判定其是否符合有关居留的要求。由于这些要求的细节及判定标准比较复杂,每一个申请都有本身的特点,建议有这样情况的申请人,最好请教专家。

问∶我与我的太太孩子想一起办理入籍,是否应该将所有申请及资料放入一个信封内递交?
答:是的。如果两夫妻的申请分别用两个信封投递,公民部会视作两个独立的申请,分开处理。

问∶我儿子今年10岁,在随我登陆后不久,我就把他送回国,他可以随我申请入籍吗?
答:可以。未成年的孩子可以不受居住时间的规定,随父母申请入籍。

问∶我女儿在学校里一直用她的英文名字,我可以要求公民部把她的英文名加入公民卡吗?
答:如果您女儿没有办理过正式的改名手续,可以提供省政府发出的文件,而该文件可以显示您女儿的英文名,例如医疗卡,或公立学校的成绩单等。

问∶我的母亲今年已经67岁了,按规定年过60岁的申请人,可以豁免笔试的,但为什么她仍然收到公民部信函通知她去参加笔试呢?
答:请您的母亲带齐信函中要求携带的所有文件,在考试当天准时出现,工作人员在核对了她的所有文件后,会让她离去,不用笔试。

问∶如果入籍申请不获批准,我可以获退款吗?
答:所有成年及未成年申请人,都必须缴付100元入籍审理费,这笔费用无论是否成功入籍,都不可以退回。但所有成年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时,都必须同时缴付另外100元入籍权费用,如果其申请不获批准,是可以退还的。
有关详情请致电加华移民留学中心热线:416-321-6756或416-321-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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