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南都报总编辑程益中获释返家
2004-08-30 21:36:58
来源:星星生活

(星网编者按)前《南方都市报》总编辑程益中终于获释返家,早在今年4月中旬,星网曾在一日之内播发转发40多条有关“南都案”程益中、喻华峰的相关新闻。并在4月16日出版的《星星生活》第133期以“中国出了个程益中”为题对这一事件进行报导。星网文章说“开中国新文化先河的陈独秀,身后近百年,其家乡人程益中沿袭《新青年》的新锐之风,不减先哲。”恪守生活热点报导的星网却也因此在国内遭到短时间的屏蔽(此后解屏)。

星网、星星生活报在这方面的系列报导,引起了广东一些现任和前任领导以及北京高层的高度重视和首肯,也在海外和中国大陆民间引起巨大反响,中国民间一度流传星网之称呼:“中国出了个程益中”。北京分析家称,多维新闻网及星网等海外多个媒体的不懈努力,为最终营救程益中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星星生活综合讯)广州东山区检察院近日以证据不足为由,对前南方都市报兼北京新京报总编辑程益中下达不起诉决定书。因涉嫌贪污罪名被关押了5个多月的程益中已于27日获释,目前人在广州。法律界人士认为,该决定书可以看成是检察院认定的无罪判决,从这个意义上讲,它等于宣告了程益中是无罪的。

**已回广州家中

外电率先以极简短的文字报道程益中已获释,但具体细节语焉不详。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8月29日向香港文汇报证实了这一传闻,并告知程的获释是因为检方认为证据不足,故决定不予起诉。他说,程益中已于27日回到家里,身体状况良好,精神也不错。 

该人士称,程本人28日参加了南方报业集团的一个小型内部会议外,29日还和太太一起看望了前南都总经理、副总编辑喻华峰的太太向丽,以表慰问。喻华峰因经济罪于今年6月15日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囚8年。据悉,目前南方报业集团的员工大都已得知程获释一事。

程益中被指利用职务便利贪污10万元人民币,于今年3月19日在四川参加一个广告客户联谊会期间被广州市公安局派出的警务人员带回广州刑事拘留,4月1日被正式逮捕。但有报道称,他所得10万元为南方都市报2000年度提取的税后奖金总额605万元的一部分。

**专家称此案将不再追究

至于检方下达的不起诉决定书,内地著名刑辩律师、北京京鼎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星水分析指出,当检察机关发现公安部门或检察院反贪局(程案属检察院反贪局)移送的起诉材料存有疑点、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时,一般会作出两类处理。一是退卷补充侦查,即将案件发回公安部门或检察院反贪局,要求其进行有针对性的补充侦查,像去年广受关注的刘晓庆案就有这种情况;其二就是直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张星水说,广州东山区检察院对程益中案的处置,属于第二种。这实际意味着检方认为此案尚不能构成刑事案件,且今后将对此不再追究,因此可以被看作是检察院认定的无罪判决。

**律师救出程益中后要再救喻华峰

据多维社报导,受程益中被当局释放鼓舞,程益中的辩护律师张星水8月30日表示,他将尽力营救另外两名涉案的南方都市报管理人员。张星水对美联社表示,上周五(27日),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对程益中做出了不予起诉的决定。28日,被拘留大约5个月的程益中获释,“他现在完全自由了”。张星水说,程益中案得到一名高级官员的干预。但他不愿透露该官员的姓名。

张星水接着说,接下去,他将集中精力,营救因贪污罪行被判8年徒刑的前南方都市报总编辑喻华峰。他说,“我们发现当地检察院已改变态度,地方执法人员仍可亡羊补牢。” 他认为,程益中获释是一个积极的信号,“我们现在看到了还喻华峰以正义的更大机会。”喻华峰于今年6月15日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

南方都市报办公室一名姓张的主任对美联社说,预计程益中很快将恢复工作。该主任用一种明显同情程益中遭遇的语气说,程总经受了长时间的无理关押,需要一段时间来恢复体力和精神。这是可以理解的。但他肯定对5个月间积压的工作赶到忧虑。

南方都市报被认为是中国最大胆、运作最成功的商业报纸,以直言着称,更因揭露孙志刚冤死拘留所、广州当局隐瞒萨斯死灰复燃疫情而赢得读者广泛支持。但南方都市报因此得罪了一些权力部门。一些人怀疑,程益中和喻华峰受严惩,可能是当局对南方都市报昔日“大胆报导行为”的报复。

**程益中踩到社会转型遗留下来的地雷

太阳报八月三十一日刊登中国法律专家王友金的文章指出,《南方都市报》兼北京《新京报》前总编辑程益中,因涉嫌贪污罪名被关押了五个多月之后,已于日前获释。但该报前副总编辑兼总经理喻华峰、南方日报报业集团社务委员李民英,各被改判八年和六年徒刑。这个案件之所以引起广泛的注意,乃因南方都市报近年率先大胆报道了孙志刚被打死案、孙大午案、广州重现非典等新闻,而声名鹊起。随后,该报多名高层涉贪落马,因此被怀疑与上述报道有关。

虽经否认,但却惊动前中共广东省委书记吴南生、任仲夷给现任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写信,认为该报的问题属于计画经济转向市场经济下的问题,要求慎重处理。现在,喻李两人已被改判,无法再改变已作出的判决,但未经审判的程益中,已因证据不足而获省释。在此之前,该报副主编邓海燕已经获释。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四二条规定,对证据不足案件,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并且立即释放。另外一种情况是,根据第一四○条的规定,检察院「对于需要补充侦察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有关本案,显然是「证据不足」,才作出不起诉决定。

笔者曾在他报评论「南都」案可判可不判,指出南都案高层人员在一个二级企业妾身未明之际,私分奖金,踩到社会转型遗留下来的地雷,根据市场经济规律,应是无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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