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国凶杀率跌至30年新低
2004-09-30 23:39:39
来源:星星生活

(星星生活综合讯)新近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凶杀罪案率继续呈下降趋势,2003年下降了7%。但青少年凶杀罪案率却有所上升,达到了前10年的平均数字。

据报道,统计局表示,由70年代中期起,全国凶杀罪案率已经一直下降,去年下降了7%,即每10万人有1.73人遭杀害。加国的凶杀罪案率大约是美国的1/3,美国每10万人有5.69人被杀,同时较每10万人有1.93人被杀的英国为少,但较1.65人的法国和1.63人的澳洲略高。

2003年警方报告的凶杀案有548宗,较2002年少34宗;与2002年相比,2003年被杀害的女性少了50人。被杀害的男性则增加了16人,2003年被杀害的总人数中,男性受害者占72%。而在78起配偶杀人案中,女性受害者则占64人。

根据《刑事法》,凶杀罪列分一级谋杀、二级谋杀、误杀或杀婴组别,至于“由刑事疏忽导致死亡、自杀、意外死亡或在法律或道义上可证明为正当的凶杀”均不被列入该组别内。

从各省来看,去年全国凶杀案率整体下降是因为卑诗省减少了33宗,魁北克省减少了18宗和阿尔伯塔省减少了7宗。统计局指出,魁省和新省的凶杀案数字是自1960年以来最低,而沙斯喀彻温省增加了14宗,缅尼托巴省则增加了7宗。

枪杀还是最常用的杀人方法,占总杀人案的29%。被控杀人的成年人中有2/3有过犯罪史,而且大部份属于暴力犯罪。警方的报告指出,2003年每7宗凶杀案就有1宗涉及有组织犯罪集团或街头帮派。与帮派有关的凶杀案中有84人被杀,当中45%在安省发生。

统计局同时指出:在27宗已破获的杀害儿童案件中,23人是被父或母所杀:9人被父亲杀死,4人被继父所杀,10人被母亲杀害,1人被继母夺命。另有两人被日托职员所杀,两人被陌生人杀害。

统计数字显示,2003年57名年龄在12到17岁的加拿大青少年被判杀人罪,比2002年增加15人,比近10年的平均数多8人。青少年杀人率在1995年到2001年间一直在稳步下降。 目前,并没有很好的理由能解释青少年杀人犯罪率的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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