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身份配偶可直接在加申请居留权
2005-02-19 16:28:42
来源:星星生活

联邦移民部长胡平藻(Joseph Volpe)表示,与加拿大公民或移民结婚而没有居留权的人日后不需离开加国,在海外办理与家人团聚的复杂手续。

据星报通讯社报道,胡平藻透露,在加拿大没有合法居留权的配偶或同居伴侣现时可以根据家庭赞助计划的移民类别申请永久居留权。外界认为,这是胡平藻于上月接替备受争议的前任丝高(Judy Sgro)以来所采取的积极改革步骤。本月初,胡平藻宣布了一项六点行动计划,将解决无身份移民的问题列为优先工作。

报道说,大多伦多华人与东南亚社区法律援助中心执行总监吴瑶瑶(Avvy Go)指出,这是新移民部长所采取的积极步骤,但这只是帮助无身份人士当中的一部分,因为还有许多无证人士与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并无婚姻关系。

新的移民及难民保护法于2002年生效时,联邦政府所作的政策修改规定,所有无证配偶必须返回原居住国申请。申请人可以人道理由申请移民部长的特别许可留在加拿大,这类申请的拒绝率相当高,而且历时长达两至三年。

吴瑶瑶指出,申请过程中配偶若分居两地将遇到许多困难,政策的最新变化正着重解决了这一问题。吴瑶瑶并指出,家庭团聚是加拿大移民法的关键目标之一。

胡平藻表示,已经将大约2,600份无身份配偶及伴侣的家庭赞助申请调了出来。他补充说,根据新政策,仍需要对申请人的刑事、安全背景及健康进行调查,并要确认配偶之间的真实关系。

无身份配偶申请家庭团聚的程序将如常进行,只是不再需要申请人的有效临时移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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