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养老人可获得减税额
2005-03-23 19:24:50
来源:星星生活

一些纳税者认为每一个未成年的子女都可以申请基本个人免税收入额,这就造成了一个错误的认识:子女越多,交税越少。可很多纳税者都忽略了老的父母。

加拿大税务局规定:凡供养年老父母(65岁以上),父母的纳税都可申请供养父母减税额,前提是必须和父母住在一起。这项减税额并不只限于父母,对于有血缘关系的长辈(65岁以上,叔叔,阿姨,岳父,乐母等),或是18岁以上智力或身体有缺陷的亲属都可以申请此项减税额。但如果纳税者照顾的是一位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人士,就不能享受此项福利了。

对于每一位供养的亲属(收入低于$16,700),纳税者最高可获得$3,748联邦减收入额和$3,791安省减税收入额。简单地说,纳税者最终可以节省联邦和省税共计$834。如果您供养两位老人,合计可省税金$1,668。对于往年没有申请此项减税额的人士,SOFTRON专业税务会计师可以为您校正更改往年税务并代您向税务局讨回应有退税金。详情电(905)709-0000或(905)305-9999

收藏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