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爱玲律师信箱(10)
2005-07-18 20:19:48
来源:星星生活

问:我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已经5年了。我在过去的3年中在中国居住,在一间加拿大公司上班。我的公司很大,作为一个在被加拿大公司派驻海外的工作人员,我在申请永久居民卡时没有遇到任何困难。然而,我现在想结婚并且担保我的妻子来加。在我的申请被处理时,我想留在中国,并在我妻子的申请被批准时跟她一起回来加拿大。请问这种做法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呢?

答:目前的法规要求递交了担保申请的永久居民必须留在加拿大。在境外居住的加拿大公民可以担保他们的亲属,只要申请被批准时他们返回加拿大就可以了。然而永久居民并没有这个权利。他们必须在申请日到签证签发为止都在加拿大持续居住(“continuously reside”).虽然法律是这样规定的,但是如果不在加拿大的时间不是很长很多,法庭也会允许,只要你主要居住的地方还是加拿大。不幸的是,根据现行法律,你应该在担保你妻子之前回到加拿大来居住以便达到所规定的居住时间。

问:我哥哥想申请投资移民。请问魁北克省和联邦的哪一个比较好呢?

答:过去,许多申请人比较喜欢在魁北克申请,因为它比较快而且移民官员相对灵活一些。然而,目前魁北克并不比联邦更快了,因为申请人必须先完成魁北克的申请程序才能向联邦递交申请(而在过去,两个申请可以同时递交)。此外,联邦的移民官员目前会对魁北克递交的申请进行全面的审核,这就造成了重复递交文件、面试及案件的耽搁。所以目前最好还是向联邦进行投资移民,除非你哥哥坚持以后要在魁省定局。同时,联邦政府已经保证每年要接受1000个投资移民的家庭,这样就会更加加快个案的处理速度。另外,你哥哥应该同时考虑省提名计划,这个计划与投资移民十分类似但是要相对快一些。

移民律师易爱玲(Nancy Myles Elliott)是加拿大律师协会安省分会移民组成员,通晓中文。读者如有移民方面问题,可写信或传真询问,易律师将尽量在本栏解答。通讯地址:100 Allstate Parkway, Suite 503, Markham On L3R 6H3, 传真905-305-9953,电话:905-305-9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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