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与儿媳领了结婚证书
2005-08-03 18:26:13
来源:星星生活

近日,江苏高邮市一宗普通的民事案件吸引当地市民的强力关注:当地59岁的丁全仁老汉为了房屋产权之争,一怒之下将三个子女告上法庭,索要属于自己的财产……

这起再简单不过的民事案件之所以能吸引当地数万市民的眼球并在互联网上引起激烈辩论,这一切皆缘于59岁的原告丁老汉,与自己大儿子丁桂宏的前妻,于今年5月份领取了结婚证,昔日儿媳如今成了老婆。

据南京晨报报道,59岁的丁老汉系高邮市塑料厂退休职工,和同龄人一样,老汉这一辈子充满了坎坷与艰辛,他“上过山、下过乡”,右眼在一次劳动改造中不幸被戳瞎。丁老汉的大儿媳名叫占小东,今年33岁。10年前与丁老汉的大儿子丁桂宏结婚。儿子今年已经10岁,在高邮某小学念书。

7月26日,在高邮城北一间破旧的老屋里,记者见到了丁老汉。他指着屋里那张红漆大床眯着眼睛称,这张大床是他当年买给儿子的婚床,如今成了他与媳妇的“龙凤”床。

**照顾孙子让公媳燃旧情

丁老汉称,几年前,因为自己与媳妇的关系,儿子在2000年走向法院,经过法院调解,他和儿媳分别向儿子写了保证书,表示不再有不正当关系。最终儿子撤诉,可自从那次风波后,儿子每天沉沦于赌场与酒席,几乎天天夜不归宿,对小孙子更是不闻不问,媳妇一气之下跑到了常熟打工,照顾小孙子之事,全部落到了他与老伴的头上。

2003年底,老伴去世,照顾小孙子一事全部落在了丁老汉身上。丁老汉说,那年冬天,小孙子不幸患病住院,他打了无数次电话,要求儿子丁桂宏赶到医院照料,结果儿子一直没来。无奈,他只好托人告知占小东。占小东回来后发现公公如此关照自己的孩子,非常感动,再加上丈夫与她分居多日,最终两人旧情复燃,她主动投入公公的怀中。

丁老汉毫不避讳地称,2000年他与儿媳断了那层关系后,他经常去桑拿或者洗头房找小姐,为此花了不少嫖资。占从常熟回来后,获悉公公常去色情场所,要求公公不再前往色情场所,省下钱财,供孙子读书,她可以满足丁老汉的生理需要。“媳妇讲得非常现实,最终我答应了媳妇的要求”,丁老汉称。

**“打房产官司为了小孙子”

尽管丁家有18间房子,丁老汉手中也握有这18间房子的产权,但老汉与新婚媳妇只能在高邮城租赁一间10平方米左右的老屋作为他们的“洞房”。老汉决定通过法律手段讨回属于自己的家产。遂将两儿一女告上高邮市人民法院。

老汉在诉状上称“原告丁全仁与妻子凌家兰(病故)育有一女二男,即被告,现丁家有住房20间,被告除自己的住房外,将其他房间全部出租,致使原告无房可住,在外租房,第二、三被告经常打骂原告,曾请求派出所处理此事,至今无果,现恳请法院依法判决属于原告的10间房产返还原告,而属于妻子的10间房产,由儿女继承……”

据了解,高邮市人民法院就此案已经两次开庭,不日将公开宣判。丁老汉称,他每月退休金在500元左右,再加上妻子占小东的工资,一家三口生活费用以及房租都不成问题,目前小孙子念书所需费用他们尚能支付,可一旦孩子长大成人,读大学所需的费用,他们这对老夫少妻是无法承受的。

**“通过结婚回报公公”

2005年7月28日上午,在丁老汉的陪同下,占小东出现在记者面前,面对记者的镜头,占显得很沉稳。她称,即使丁老头输了官司,她照样接纳丁老头。“我之所以要求公公与我领取结婚证书,一方面是为孩子考虑,另一方面是对公公的一种回报,因为公公对我们母子太好了。”

据占小东称,她还年轻,尚有几分姿色,重新嫁个男人没什么大问题,可她嫁了男人后,意味着孩子有了继父,倘若将孩子转给前夫,前夫肯定要找人,那时同样意味着孩子有了后妈,考虑到孩子非常爱他的爷爷,无法离开爷爷生活,再加上自己与丁老头有那层关系,经过深思熟虑后,她决定与丁老头组成一个家庭。

**“我以死要求才结婚”

“提出结婚一事,丁老头开始说什么也不答应,他对我讲,倘若公媳领了结婚证书,高邮城的十万市民会用唾液将他们淹死,可我考虑不了那么多了,选择了,就应该面对现实,只要我们的婚姻合法。”占称。

占小东告诉记者,她与前夫离婚后不久,便要求丁老头与她领取结婚证书,可丁老头就是不答应,去年大年三十那天,她再次提出结婚的要求,丁老头冲她发了一顿脾气,她一气之下跳河,不会游泳的丁老头跳入河中,将她托起,后来幸亏一名路人与爬上岸的占小东合力将丁老汉拉上岸边,上岸后,这一老一少冻得瑟瑟发抖,他们相拥抱头痛哭……

“经历这次生死抉择后,丁老头拒绝结婚的念头开始动摇,考虑到公公与媳妇之间长期同居并不合法,最终丁老头答应与我领取结婚证书。”占称。

**“与公公是‘假戏真做’”

“当初你们为什么会有不正当的关系?你就不怕道德与伦理的谴责吗?”记者问。

占笑了一下,然后轻声地称,她与公公之间的不正当关系完全是“假戏真做”。据占介绍,她与丁桂宏婚后第二年,当地人开始传言她与公公“爬灰”(专指公公与媳妇有两性关系),当时的婆婆与姑姑更是大肆宣传,弄得她声名狼藉,再加上公公有点好色,曾酒后勾引过她,而丈夫一味信任婆婆与姑姑的谎言,冷落了她,怀着一份报复的心理,她假戏真做,主动勾引公公,最终与丁老头发生了不正当的性关系。

第一次与公公好上后,占曾后悔过,可想到丁家只有公公“关心”她时,她又无法剪断这份超越道德底线的情感,最终她一路走了下去。

**“父亲霸占过我的前女友”

另一位主人公就是占小东的前夫、丁老汉的大儿子、34岁的丁桂宏。2005年7月29日,记者在丁家老宅里见到了这位长相敦厚的汉子。

他说,自记事起,父亲就在外面拈花惹草了。他的第一个对象姓许,在高邮城一家服装厂上班,由于丁桂宏与她确立了恋爱关系,女孩便长期租居在丁家。一天晚上,女孩下夜班后,来到丁桂宏的房间,两人聊了几分钟后,女孩便说要回自己房间休息。可20分钟后,在丁家同住的女孩外婆突然敲开了丁桂宏的房门,问他孙女怎么还不回房间休息。丁桂宏一骨碌爬了起来,径直跑到父亲看守的面店,结果看到了女孩与父亲不堪入目的一幕。

“2000年初的一次宴会上,父亲喝醉了,他竟然当着许多亲戚的面,公开称他与占小东上床了,占的奶子比老太婆的奶子挺得多。”丁桂宏的姐姐丁红英情绪激动地对记者称。

**“老婆面前与儿媳打情骂俏”

2005年7月29日下午,丁家三姐弟向记者提供了他们在法庭上向法官提交的材料,下面便是摘录(文中一些侮辱性语言做了删改)

“父亲丁全仁于一九七八年下放回城,一九八零年母亲带领我们姐弟三人来到北门大街57号。丁全仁对子女非常残酷,丁桂宏十二岁时,因年幼贪玩,煮粥时忘了放米,父亲就将一锅开水泼到丁桂宏脸上。一九九二年,他用金钱、物质引诱一个叫许某的小姑娘,勾搭成奸,怀孕堕胎,为了达到长期通奸的目的,要把许某嫁给亲生儿子丁桂宏为妻。自从娶了大媳妇占小东两年,他不顾廉耻,用××××的手段谋得了大媳妇,后来就不给母亲治病,还拿走了家里所有钱,还和占小东合伙打母亲,当着母亲的面,占小东躺在他怀里撒娇,两人打情骂俏。”

“母亲去世以后为了达到与占小东长期姘居的目的,他骗丁桂宏说,这样的女人,人人可骑,要她干什么,与她离了,我出钱给你再找一个。离婚后,他迫不急待与占小东租房,还××××地领了结婚证,带着8岁的孙子公开过起了夫妻生活。”

**“我孙子被儿子抢走了”

南京晨报在后续报道中称,远在高邮的丁老汉8月1日打来电话称,中午时分,他与前儿媳以及小孙子吃饭时,儿子丁桂宏前来抢走了他的小孙子,并且打倒了他的新婚媳妇占小东。后来丁老汉扶起新婚媳妇,拨打了110。

其实儿子与老子还有前妻之间的打斗已远不止这一次,丁老汉称,在这之前,大儿子与小儿子曾对他施暴数次,每次都是拳打脚踢,其中两次分别打断了他的两根肋骨。丁桂宏承认数次暴打了父亲,但并不承认打断了丁老汉的肋骨。

报道说,丁老汉的大女儿丁红英证实,儿子现在她家中,一直与她女儿在一起玩耍,很快乐。尽管大弟当初离婚时,儿子判给了占小东,但现在他们要通过有关法律途径,要回小孩。

傍晚时分,丁家小孙子并与记者通了电话,他很快乐地称,下午玩得很开心,让他不高兴的是,爸爸将他从妈妈怀中夺走后,还打了妈妈,他想妈妈与爷爷,他打算偷偷溜回家看一下爹爹与妈妈。

高邮市人民法院2004年第1037号离婚判决书上明文规定,丁桂宏与占小东离婚后,婚生子与被告占小东生活至独立生活止,原告丁桂宏每月给付婚生子生活费150元,婚生子的教育费、医疗费由原、被告承担各半。

**儿子要告父亲破坏婚姻

记者在高邮采访期间,丁家三姐弟明确表示,丁家大儿子打算一纸诉状,将父亲告上法院,理由是,父亲在丁桂宏未离婚期间,与儿子的老婆勾搭成奸,已经构成了“破坏别人婚姻罪”。

但当记者再次电话采访丁家三姐弟时,他们非常无奈地称,状告父亲一事,看来要夭折,这两天,他们特地找来律师,并前往法院咨询,结果被告知,因为丁桂宏已经离婚,没办法告。占小东与父亲未领结婚证书前,他们曾经向有关部门举报他们的“非法同居”,结果有关部门并没有采取行动,现在占小东与父亲领了结婚证书,他们的“非法同居”成了“合法同居”了……

**读者、网友热议公媳恋

公公娶了前儿媳一文引起了读者空前反响,成了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许多读者纷纷来电发表看法,网友更是对此事展开讨论。

公媳恋有悖伦理道德。王老太称,她活了80多岁,从未听说过公公娶了儿媳妇这一邪事,如今这样的事情就发生在她眼皮底下,她实在看不下去……李大爷更是气愤地称,这个丁老汉太过格了!简直是乱伦!为此他特地写信给市长。后来他从市长信箱获悉,他们的婚姻系合法婚姻。为此他气得一个星期都没有睡好觉。

读者:“气得浑身发抖,这个公公太无耻了,连做人最基本的道德底线都丢失了,因为他霸占的是他前儿媳,这与霸占女儿有何区别……”“媳妇与公公一样,狼狈为奸,人们就应该用唾液淹死这对伤风败俗的男女……”“丁老汉必须为他的乱伦付出惨重代价,否则我们的道德家园将彻底被摧毁……”“我与这位爬灰公公同龄,看了报道后,我气得连中饭都不想吃,给丁辣子发结婚证书,就是否定中华民族5000年的道德准则……”

高邮师范的一位马姓老师却表示出赞成的观念,他认为虽然合法,但伦理难容。但他们能领到结婚证书,说明他们追求幸福的勇气可嘉。赞成者也有保留意见,一读者表示,丁老汉与媳妇没有血缘关系,领取结婚证书是合法的,他们的婚姻应该受到法律保护,但他们在没有结婚前,特别是在公媳关系时,不应该有不正当的性关系。另有读者表示,公媳两人追求幸福,勇气可嘉,但他们在道德与伦理上说不通。也有读者认为,婚姻自由,既然公媳二人领取了结婚证书,说明两人的婚姻是合法的,但不能忘却他们是踩碎道德底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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