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爱玲律师信箱(20)
2005-10-03 20:00:49
来源:星星生活

问:我在士嘉堡拥有一个生意,我在中国找到一个生意伙伴,他可以帮我投资10万,请问,如果我把我的生意出卖一部分股份给他,他和他的家人能否移民加拿大呢?是否有一个最小的投资额限制呢?

答:虽然在加拿大拥有一个生意计划对申请企业家移民有所帮助,但是并不足够。你的这个伙伴必须满足作为企业家的所有条件才能得到来加拿大的签证。根据这些条件, 他必须拥有在一个符合资格的公司工作的经验,合法取得的个人净资产30万加币,及在加拿大设立生意的意图和能力。在来到加拿大后,他可以对你的生意进行投资,以此作为满足附加在他签证上的条件的手段。这些条件要求他在到达加拿大的3年内要设立或投资一个符合资格的加拿大生意,而这个生意要在该3年中有至少一年的时间达到规定的条件。他必须持有该公司至少33%的股份,这个公司还必须达到财务方面所规定的最低要求才能符合资格。他最好在申请移民之前寻求关于他是否符合条件及有关登陆后的规定的详细法律建议。

移民律师易爱玲(Nancy Myles Elliott)是加拿大律师协会安省分会移民组成员,通晓中文。读者如有移民方面问题,可写信或传真询问,易律师将尽量在本栏解答。通讯地址:100 Allstate Parkway, Suite 503, Markham On L3R 6H3, 传真905-305-9953,电话:905-305-9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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