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晖会计师专栏–居屋及税务
2005-10-11 20:14:31
来源:星星生活

作为业主,您在税务上需要知道什么呢?

谈到居屋,首先是“自居屋”(principal residence)的税务优惠,也就是说如果您把自居屋出售时赚了钱,即产生了资本增值,这个增值不需要包括在您报税的收入中,因而赚的钱是免税的。另外,因为自居屋是供个人使用的财产(personal-use property),如果房屋贬值,出售时的亏损是不能当作资本贬值(capital loss)来抵税的(比如不能抵消股票买卖的资本增值税)。当然房屋易于保值,长期看亏损发生的概率不高。

自居屋必须是您或者您的配偶或孩子实际居住的场所,自1982年以后,一个家庭只能申报一处自居屋。如果您购买房屋然后全部出租,这物业就不能申报为自居屋。但是如果几年后改为自住,那么可以把它转成您的自居屋,将来卖出时,升值的部分可以按实际居住的年数,另加自住前的4年,免交相应的增值税,条件是您从未申报过房屋折旧(CCA),具体情况请咨询专业人士。另外,自居屋的地税可以在报税时申请安省房屋补贴,但因人而异,收入高于一定程度时就没有补贴了。

这几年投资房产成为城中热点话题之一。 撇开市场因素和风险不谈,从税务上看投资房产用于出租也是个很好的主意。您可以充分利用按揭(mortgage)来投资,按揭的利息,地税,折旧及相关费用都可以从租金收入中抵扣,同时又坐拥物业升值的潜力。这里要注意的是折旧的抵扣申报,如果您申报了折旧,卖房时如果价钱高于未折旧部分,以前多抵扣的折旧会被加回(recapture)到当年的收入。举个例子,购房价20万,申报折旧2万,卖出时25万,除了赚的5万是资产增值(50%须报税),另外还有折旧的2万会被当作您卖房当年的收入。很多人选择不申报折旧,概因不想以后一次性以可能更高的边际税率就折旧纳税。

如果您拥有二栋房屋,一栋自己住,另一栋出租,那么,您应该尽量多付自己居住房屋的本金,少付出租屋的本金。因为出租屋的贷款利息可以抵税,而自己居住房屋的贷款利息则不能。 有了房屋出租后,那么您汽车的费用能否用来抵税呢?通常不能,除非你能证明这些花费是因为房屋出租而产生的。同样,类似餐饮,礼尚往来等费用也不能随意用来抵税。如果房屋100%用于出租,那么合理的费用也能100%用来抵税。如果房屋出租只是一部分,那么通常必须按出租面积的比例来抵税。这个比例也要注意,不能超过一定标准,通常50%是个界限,达到或超过此界限,您的房屋可能会失去“自居屋“的税务优惠。

综合看购买物业自住或出租不失为投资的良策之一,但也有其本身的风险,读者必须谨慎。再说,即使不拥有居屋,租屋所付的房租也可以申报安省房屋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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