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加租该如何办理
2005-11-25 00:59:59
来源:星星生活

每年的下半年,省府会公布下年度的加租限额指引。如去年的加幅是2.9%,即月租是一千元的话,可加租29元。房东可按该指引不需申请便可向租客加租,但不能只是电话或口头通知租客便了事,房东必须完成通知加租程序。

首先,房东要到“安省租赁房屋审裁处”(Ontario Rental Housing Tribunal)索取“加租通知书”(Notice of Rent Increase)的Form N1表格,表格附有指示如何填写表格。表格有多种分类,要看清楚所取的表格是否自己所需的,以免费时费事。因为非牟利房屋或养老院等,则是另一类的表格。

加租只允许每十二个月一次,或距离上次加租十二个月,才可再加租。通知租客加租的期限必须是在加租前90天,若少于90天可被视作无效。因为加租额是不能累积的,房东不要怕麻烦以为今年不加,留待明年一起加。

送通知书给租客切忌将其贴在租户的门上,这是不合法的。有效方法有多种。第一最好是亲手当场交给租客本人。第二是放在租客常用的收信信箱内。第三可用邮寄方式(最好是挂号信)。如果是采用邮寄的话,一定要预早时间,以便符合90天前通知的规定。若租客不接受加租而计划搬走的话,可填妥Form N9表格向业主终止租约。如果物业是按月租的,加租通知书则要在租约到期60天前发出。按星期租的则要在租约到期28日前发出。若需要更多有关详情可致电审裁处1-888-332-3234或向您的律师查询。(袁浩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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