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规定民房各层要装烟雾警报器
2005-12-15 22:29:40
来源:星星生活

(星星生活综合讯)安省自明年3月1日起实施新的消防条例,省内所有民居的每层楼必须安装工作良好的烟雾警报器,否则将处以235至2.5万元的罚款。新例同时规定,烟雾警报器每10年要更换一次。

安省消防官莫利(Bernard Moyle)日前宣布,该例规定多层房屋的屋主购买多部警报器。目前,警报器只须要安装在睡眠地点外的地方。莫利指出,在致命及可以防范的民居火警之中,几乎一半的致命火灾都发现没有安装烟雾警报器。每层楼均安装警报器后,以便住客获得逃生所需的宝贵几秒钟。莫利表示,全省各市消防局已经接获通知,快将迅速执行有关的新例。

安省社区安全厅长昆特(Monte Kwinter)表示,这并非意味检查人员将会逐户上门调查,而是要鼓励屋主确保家人受到妥善的防火保护。 他续称,大部分火警所导致的死亡事件均可以避免,而这是最能够确保人们可以逃生的其中一个方法,也是最便宜的保险,因为烟雾警报器的价钱大约是10元。

加华保险专业协会前会长郑伟东向本地媒体表示,由于该新修订条例于明年3月1日起才正式实施,保险业界尚未研究此条例会对房屋保险方面的影响。不过他指出所有房屋保险必须遵守市府附例及安省条例而行,故此若该强制性条例一旦正式实施,而屋主在没有遵从条例在屋内每层及睡房外安装烟雾警报器的情况下房屋失火,保险公司绝对有权不向屋主作出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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