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爱玲律师信箱(33)
2006-01-03 17:31:11
来源:星星生活

问:我的朋友正在申请投资移民,他不是十分清楚“投资者”的定义。我们明白作为一个投资者,他必须管理一个合格的企业至少两年。但是我们不清楚这个合格的企业需要在两年内有多少的净收入,这个净收入需要达到每年五万加币吗?

答:一个“合格的企业”指的是一个在两年内达到四个标准中的两个的企业。这四个标准指的是“雇员的数目”,“年销售额”,“净收入”,和“净资产”。这些标准在有关法规中有详细的描述,而具体金额取决于你的朋友在该企业中拥有的百分比。“净收入”的定义,指的是税后的利润或损失加上该企业对申请人及他们配偶或事实婚姻伴侣所支付出去的那部分金额。如果你的朋友拥有该企业的全部,那么这个净收入所要求的金额就是5万,如果他拥有的不是百分之百,这个金额则会高一些。比如,他只拥有该企业的百分之五十,那么他每年的净收入就需要达到10万。同样重要的是,即使他的公司不符合净收入的要求,也有可能符合其他所规定的标准,如雇员的数目或年销售额。

移民律师易爱玲(Nancy Myles Elliott)是加拿大律师协会安省分会移民组成员,通晓中文。读者如有移民方面问题,可写信或传真询问,易律师将尽量在本栏解答。通讯地址:100 Allstate Parkway, Suite 503, Markham On L3R 6H3, 传真905-305-9953,电话:905-305-9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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