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防法例3月1日正式生效
2006-03-02 18:48:36
来源:星星生活

(星星生活综合讯)安省新修订的消防法例3月1日起正式生效,所有住宅单位的每一楼层最少要安装一个烟雾警报器。新例正式实施后,多伦多市暂时仍然以公共教育为主,未有立刻大举加强检控违法的业主或房东。

新例在去年12月颁布以来,全省各地的消防部门都展开大规模的公共教育和推广宣传,安省新的消防法例除规定每一层楼都必须最少有一个烟雾警报器之外,也明文规定每10年就要更换。租客或住户如果发现寓所没有适当安装烟雾警报器,应通知业主改善。而法例对于租客擅自截断警报器的电源或拆除电池,也可以票控罚款235元。如果屋主、房东或租客如果个人违法,可被票控235元或最高罚款5万元;企业或公司的最高罚金为10万元。

安省自1995年以来,就已经明文视定:所有睡房外都必须最少要有一个烟雾警报器。如果所有睡房是一条走廊贯通的话,只要装一个烟雾警报器就足够。新例加强的部份,只是强制其他并非用作睡眠的楼层,也必须安装烟雾警报器;例如客厅的一楼,以及用作贮物或休闲活动的土库。如果土库有分租,有房间,或者只是偶然会有人睡觉,依旧例也已经必须安装烟雾警报器。

新例的住宅单位,包括独立屋、半独立屋、排屋、镇屋和多层公寓大厦的单位,连渡假屋也同样受新例监管。

保险业内人士表示,所有房屋保险必须遵守市府附例及安省法例。新例正式实施后,如果业主没有遵从法例,一旦房屋失火,保险公司绝对有权不予理赔。

多市消防总长表示,防火部门以教育和加强公众认识消防安全为首要工作,令市民明白烟雾警报器在减低人命伤亡和财物损失方面所发挥的效用。他说,通常只有在发生火灾之后,消防员进行调查时发现未依法安装烟雾警报器,或烟雾警报器失效,才会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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