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爱玲律师信箱(42)
2006-03-06 19:00:55
来源:星星生活

问:我是加拿大永久居民,大概4年前回到香港,刚刚回到加拿大。我在2003年曾经回来拿我的枫叶卡,但是拿到后立刻就回了香港,一直到现在才回来。当我入境时,没有人问我关于离开加拿大已经多久了之类的问题,所以我很轻易的就入了境。现在,我想知道自己的移民身份是否会受到影响。由于我在这里得到了一个工作的机会,我打算长期留在加拿大,只是会因度假而再离开加拿大。

答:如你所知,为了保留你的永久居民身份,你必须在每一个5年期间,在加拿大住满2年。由于你不符合拘留时间的条件,你能如此顺利的入境,其实是非常幸运的。现在,只要你不离开加拿大,并不被有关移民部门发现,你应该一直等到你达到了居留时间的规定后才离开加拿大,或与移民部门发生任何联系(比如担保亲属等等)。同时,你应该知道,一些省级部门的有关机构会与移民部门互通信息。比如,当一些拥有永久居民身份的人长时间的不在加拿大居住后,再进行健康卡申请时,安省的卫生部门就会向移民局报告居留方面的信息。如果你有疑虑,应该寻求律师的法律意见。

移民律师易爱玲(Nancy Myles Elliott)是加拿大律师协会安省分会移民组成员,通晓中文。读者如有移民方面问题,可写信或传真询问,易律师将尽量在本栏解答。通讯地址:100 Allstate Parkway, Suite 503, Markham On L3R 6H3, 传真905-305-9953,电话:905-305-9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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