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租客法案》允许房东自行加租遭抨击
2006-05-04 15:10:52
来源:星星生活

5月4日,安省租客团体联合抨击省府提出的新《租客法案》(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指责其允许房东自行增加空屋租金。

租客们表示,自由党省府在2003年选举时曾承诺,废除安省房东自行提高空屋租金的权利,如今却未兑现。

租客协会联盟( FEDERATION OF METRO TENANTS’ ASSOCIATIONS)协调员Dan McIntyre说:“一旦租客们搬出所租房屋,房东便有权立刻提高租金,目前多市的空屋租金已平均上涨数百元。只要看一下现在的出租房屋空置率就能明白租金涨幅是多么不合理,3年来,安省《租客法案》使租客们饱受剥削苦不堪言。”

安省房管厅长John Gerretsen反驳称,过去三年,全省房租并未随意提高。他说:“我不相信。目前,安省出租房屋空置率的确较高,预计这种情况会持续到2009年,事实上去年房屋租金平均上涨还不到1%。”“我认为,省府已经大大改善了租房体系,使其变得更加公平合理。”

安省共有135万套出租房屋,占全国出租屋的三分之一。Gerretsen说:“新的《租客法案》在保证租房市场强劲的同时,给予租客更多保障。”

新《租客法案》

Gerretsen表示,新的《租客法案》不仅禁止房东在租客承租期间提升房租;还规定房东在未取得法庭驱逐令的情况下,不得随意驱逐房客;而且新《租客法案》还强制房东对租房进行维修。

如果新法案通过,将允许房东根据消费者价格指数提高年租金(去年消费者价格指数增加2.2%)。Gerretsen说:“租金的年增长幅度应当与生活成本的提高接轨。”

旧《租客法案》

先前保守党省府制定的《租客法案》规定:允许房东每年将租金提高2%外加营业成本增长费。房东如对租屋进行维修、装修,可以从房租中收取这项费用。如果房客对租屋乱涂乱画,进行破坏,房东有权自行驱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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