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店生意注意事项
2006-07-04 21:20:07
来源:星星生活

(浩晖会计师专栏)便利店生意在具体运作和财务税务方面应注意以下事项。便利店的好处是生意比较稳定,风险较低,但是工作时间较长。过去韩国人”垄断”这个行业,这几年华人也逐渐渗透进来。不管您是买还是自己创建生意,选择地点对便利店来说都非常重要,较高的人流和车流量是生意成功的保证,研究一下附近有没有学校,公园,体育场和其它客流量大的生意。另外,有没有竞争对手也很重要,不但要看同一小区有没有别的便利店,还要看有没有超级市场。这些都可能会影响客源。

在税务方面,如果生意的一年应征税货品的销售额超过3万元,就需要注册一个商业号码(Business Number)和征收货劳税GST(3万元以下可以选择不收GST)。大部分货品都是应征税货品,需要征收6%的GST,只有一些例外,如基本的食品杂货类(如牛奶)是0税率(免税)。另外,在安省经营生意,您还需要征收安省消费税PST(8%),和GST一样,大部分货品要收PST,除了一些例外,如基本食品和儿童服装等。店主需要向安省财政厅申请一个零售许可证(vendor permit),如果是买的生意,卖方原来的许可证也不能转过来, 买方需重新注册。

便利店通常都有卖香烟和彩票,有的还兼营录像出租。租售录像需要向安省商业厅申请影像租售许可证(film exchange retail licence),经营彩票则要向安省博彩局申请。而卖烟一定要有零售许可证(vendor permit),并且一定要从有烟草许可证的批发商那里进货。至于烟草税(相当于香烟的PST),由于批发商卖出的香烟已经包含了,故便利店零售价格里也包含了烟草税(卖时只加收GST),无需额外申报烟草税。此外,您还需要基本的保险,如责任险和火险。日常的收支,如进货,费用开支的单据等,需要妥善保存和记录,以备将来税务审查之用。至于年终报税,要稳妥省税,最好请专业会计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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