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冒名卖屋主物业 华人聚居点诈骗案升
2006-11-02 03:41:09
来源:星星生活

(星星生活综合讯)近年地产诈骗案(Real Estate Fraud)有增加趋势,骗徒不再只限于向借贷公司虚报资料,骗取按揭,他们甚至猖狂到假冒业主以至出售。由于安省目前并没有相关法案保护受害者,所以在地产诈骗案中,受害人未必受保障,物业随时因骗案而化为乌有。

约克区反诈骗组探长克尔(Fred Kerr)向此间媒体表示,约克区发生的房地产诈骗案有上升趋升,涉及金额以百万元计,其中旺市、万锦市及烈治文山市的情况最明显,占整区诈骗案数字80%,这可能与该区屋价较高有关。

地产诈骗案大概可分两大类:房屋按揭诈骗(home mortgage fraud)及业权诈骗(title fraud)。前者占地产诈骗案90%以上。

加拿大法律协会(The Law Society of Upper Canada)发表的一份报告表示,地产诈骗案增加的原因,与借贷批核过程中,由检查个人信贷和评估等文件往来,愈来愈倚靠电脑有关,其中少了人与人的接触,无疑令不法份子有机可乘。就以电脑估价为例,职员在电脑输入抵押物业的邮寄号码,若物业价值与同区接近,便完成估价。

此外,近年借贷市场竞争激烈,为抢生意,尽快批出贷款亦成为竞争的一环,偏偏按揭审批过程中,牵涉者众,如律师、按揭经纪等人,被造“手脚”的机会也较高。

为遏止歪风,安省政府服务厅长菲腊士(Gerry Phillips)于上月初宣布,将于今秋引入新法,可保障市民不会在诈骗案中失去业权。此外,菲腊士又建议,将地产诈骗案罪犯,罚款由原来的1,000元增加至5万元,以及建议联邦政府成立全国地产诈骗案资料库,方便监察。

其实,地产诈骗案中,受害的不独是案中事主。由于诈骗案的受害人可向一个由省府成立的The Land Titles Assurance Fund申请部分赔偿,而这个基金是来自纳税人金钱,在过去5年,该基金便发出约400万元的赔偿金额;此外,银行或借贷机构因诈骗案蒙受损失,令利润下降,亦会间接将有关成本转稼至消费者身上。

大部分地产诈骗案都与受害人身分被盗用有关,故保护个人身分是避免成为诈骗案受害人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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