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GST退税有何规定?
2006-12-12 20:47:45
来源:星星生活

(浩晖会计师专栏)GST退税(GST Credit)是政府对中低收入家庭的生活、购物所支付的GST的一些返还。GST退税是免税收入,税局按季度发放给符合资格的家庭和个人。

申请GST退税,您必须是加拿大税务居民,并且还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任一个:年满19岁;或有配偶(包括同居配偶);或有孩子并和孩子住在一起。申请时以家庭为单位,配偶双方只能有一方来申请。退税金额为成人每人$231,小孩每人$122(2005年数据,下同)。

由于GST退税是针对中低收入家庭,所以拿到的金额是和家庭报税净收入挂钩的。如果家庭净收入在$30151以下,可以拿到全额;如果超过,超过部分按5%递减,直到零为止。举例说明,三口之家,如果家庭净收入在$30151内,会有一年$584的退税($146/季度)。如果家庭净收入超过$41831,就一点退税都没有了。

如果是新移民,报到时会得到一份关于申请GST退税的表格,如果想得到从落地起到次年4月间的GST退税,请务必填好寄出。以后每年申请GST退税相当简单,只要报税时在个人所得税表的GST退税那一栏打勾即可。国税局会根据家庭净收入计算相应的退税金额,并用信件通知结果。如果没有报税,那么GST退税就拿不到了。如果过去忘记申请GST退税,可以有3年的时间来补报。也就是说,在2006年时可以补报2003年的GST退税。

如果小孩即将年满19岁,可以单独报税并申请GST退税,这样小孩在年满19岁时即可拿到成人的退税额,金额更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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