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个人所得税新则点滴(上)
2007-01-09 05:24:14
来源:星星生活

(浩晖会计师专栏)从个人税务的角度来说,2006年在税务上的变动相对来说是比较大的。

在联邦税方面,联邦税率从2005的16%下降到15.25% (2006年上半年为15%,下半年为15.5%,故平均为15.25%)。个人免税额,也就是可以免税的收入,按通涨率调整,从2005年的$8,148涨至$8,839。而各个税级的上下限也相应水涨船高,比如第二档次(22%税率)的上下限从2005年的$35,595-71,190上涨到$36,378-72,756;那么,这些调整可以给纳税人可以省下多少税呢?假设纳税人的收入和2005年一样,大概低则可以少交$172,高则可以少交$345,对老百姓钱袋有一定的影响。

2006年起,不管家庭收入的高低,所有有6岁以下孩子的家庭都可以得到每个孩子每月$100的托儿补贴。托儿补贴属于应征税福利(taxable benefit),需要当作收入来报税,算作低收入一方的配偶的收入。也就是说,如果一方配偶不工作,没收入,这一年$1200的托儿补贴就不需要交税(当然转给配偶的个人免税额有所减少)。如果配偶双方都有工作,扣掉所得税,实际拿到手的钱就少了。好在托儿补贴不会影响到其它的福利,比如牛奶金的金额(除了7岁以下儿童附加补贴的取消)和GST退税额。可以抵扣的托儿费也不会因此而减少。

专上课程的学费仍然可以抵税,每月仍可享受相关的教学抵税额(Education Tax Credit)。此外,2006年新增了教科书抵税额 (Textbook Tax Credit)。具体细则为:全日制课程,每月65元,非全日制课程每月20元。抵税率为个人基本(最低)税率,即15.25%。例:在校8个月,520元抵税额 (65元 X 8个月),折合税金79.3加元。如果当年用不完,可转给配偶、父母、或(外)祖父母、或累积起来由学生本人抵扣来年的税金。

另外,奖学金、研究津贴、助学金方面,原来规定该类金额的头3000元免税,超出部分作为收入须征税。2006年废除了3000元这个上限,即所有奖学金、研究津贴、助学金,只要符合联邦人力资源及社会发展部的规定,一律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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