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程序常见问题解答(一)
2007-01-23 00:00:20
来源:星星生活

Q:我第一次出庭是否需要带证人?法官是否会为我开始审判?
A:第一次出庭是first appearance。在庭上的是带绿色授带的太平绅士。第一次出庭的目的是拿取警方指控受控者的证据并确定下次出庭的时间。根据案情的复杂情况,有时需要三、四次出庭才能得到完整的disclosure。因此,在定庭审日期之前的出庭也叫set date appearance。

Q:我是否本人一定要出庭?
A:如果没有辩护律师,本人一定要亲自出庭。除非和辩护律师签了代理出庭协议(Designation of Counsel)。

Q:什么是预审?我是否需要出庭?
A:在刑事法程序中有两种:一种是和公诉人的预审叫做crown pre-trial;一种是和法官的预审叫做Judicial Pre-trial。所有刑事指控,不论指控性质的轻重,都必须和公诉人进行预审。预审时,受控者不需出席。公诉人将会提供如果受者提前认罪,公诉人的立场如何。公诉人还将和辩护律师探讨如果没有受控者提前认罪的可能,正式庭审会需多长时间,预期将会有什么样的宪法问题。辩护律师会利用此机会和公诉人谈判。在一些指控轻微的情况下,有可能会说服公诉人撤诉或者要由受控人最后签定和平协议后撤诉(Peace Bond)。

Q:什么情况下有和法官的预审?
A:一般在预计庭审时间超过四小时以上的案子,将必须和法官进行预审。和法官预审时,法官公诉人和辩护律师以及办理此事的警官都将出席共同探讨。几方探讨在庭审时双方是否可以有提前承认的事实或辩护律师要将就什么样的宪法问题进行动议;以及会有多少个证人出席,预计庭审时间将有多长,和法官预审的目的是case management的一部分。这样可以更好地利用辩护律师和法庭的时间,以得到最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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