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咏叹调
2007-02-06 20:47:08
来源:星星生活

(星星生活特稿/作者:晓鲁)自从有了汽车以后,几乎就没再骑过自行车。但毕竟是三十多年生活里的一个重要伙伴,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也变得容易伤感起来,有时一回想起来,竟有情不自禁,热泪盈眶之感。不久前陪女儿在门前戏耍,看邻居一群十来岁的孩子在骑车子游戏,眼前突然浮现起自己小时候骑车兜风的一幕幕情形^ 啊,久违了,自行车!

我大概从五岁开始就学骑车了,当然不是现在的童车,是大人骑的车,车身比我还要高出一个头来,根本无法坐到座位上。当时就用一种特殊的姿势,左脚踏在轮子上,身体几乎成站立姿势,然后把右脚穿过三角杠去蹬另一个轮子,当然这种姿势不能踩个360度,只是一脚上一脚下如鸭子踩水一般,我们当时管这种姿势叫“掏螃蟹”。大概从大陆来的人都知道这么个骑法。后来个子高了一点以后,不用掏螃蟹了,但仍够不着坐垫,就跨在大杠上骑,叫“骑大杠”。

父母那时当然轻易不会让我们骑车,一是安全问题,二是一辆车子要花上几个月的工资,摔坏了怎么办?但正是因为如此,骑车子玩就极具诱惑性,在所有的娱乐中,当居守位。只要哪个小哥儿们从家里偷出来一辆车,大家就都愿和他拉关系,套近乎,或者用糖果,水果什么的作为交换条件来掏掏螃蟹过把瘾。

后来上了中学,个子长得差不多了,不需要掏螃蟹或骑大杠了,但还是没有自己的车子骑。父母没多少钱,买不起这个奢侈。记得那时夏天去南京大哥处,一进门不看大哥,先看他那辆上班用的永久牌的车子。

大哥对我一直疼爱有加,也知道我的心思,就说:“去吧,兜一圈吧!不过可要注意安全,早点回来!”我每次一听这话,都快乐地想抱一抱大哥,在那时的世界上没有能让我单独骑车出去兜一下风更高兴的事了。我一般就骑着车子从宣武门骑到下关,再从下关骑到新街口,觉得那真是阳光灿烂的日子。

我一直到一九八三年北京上研究院,也就是我出国的前两年,才有了自己的第一辆自行车。那份激动大概只有前两年刚作父亲时的感觉才能相比。我是一层布,一层棉,一层纸,把能保护的地方都裹了又裹,扎了又扎,看上去不像一辆车子,倒像个柴火架子。但我觉得这样才安全,那时几乎每隔两天,定要去长安街兜兜风,没有任何目标地骑来骑去。

长天一色,清风徐徐,虽然置身车的海洋里,却如入无人之境。那种放松感,大概只能用“久旱逢雨,绝处逢生,柳暗花明”这样的句子来形容。在那一瞬间,似乎对“自由”一字有了比较具体的理解。所以,尽管自行车有许多别的名字如“二轮车”,“脚踏车”等等,我最喜欢的还是这个“自行车”,虽然最不准确,但最为传神。

我刚去加拿大时,当然买不起汽车。Yardsale用五加元买了一辆如侯宝林相声里形容的“除了铃子不响别的哪儿都响”的老爷车,没想到还真派上了用场。骑着它天天去学校自然不用说了,还打起了工。

我所在的城市Victoria是个小城市,没多少中餐馆,想洗盘子也没机会。后来一位老留学生介绍说,本地报社急需一名早晨送报的,还说跟移民局打听过,没有工卡也可以。

那天我就骑着我的自行车去应招,报社主管送报的人叫Hans,长得像啤酒桶一样,上下一般粗。Hans问我用什么送,我就指指我那老爷车,他便“no, no, no……”地摇起了头,我一辈子也没听过那么多的“no”字。Hans说:“你要送的那条街道是大坡连小坡,你什么不带都骑不了车,更别说背上一大捆报纸了。”

我一听就急了,心想好不容易有个工作的希望,怎能就这么吹了呢?于是又拍胸,又擦掌,好说歹说,那情形就像以前常看的电影里战士们请求上前方一样。可Hans还是无动于衷。我一看请求不灵,就说:“你要不要看看我骑车?”说着便把车子一推,在报社门前绕着圈子掏起了螃蟹,Hans大概一辈子没见过这种骑车姿势的,看得一愣一愣的。

我三圈绕罢,他也不知是被我这套“中国武术”怔住了,还是被我居然能为这芝麻大的工作而装疯卖傻的精神所感动,反正是二话没说,就把工作给了我。

于是我当起了报童,每天早晨五点不到就爬起来,披星戴月去取报。当天的报纸一般都在半夜就被放在某公共汽车站的座位上。我一般是在肩上挎上一个大袋子,里面装散开的报纸,又在车子后面安上两个框,把成捆的报放在里面,整个报纸连我的重量加起来两百多磅。

还真亏了早年南京北京宣武门天安门练就的那套工夫,尽管挂着背着扛着,仍稳稳向前,如履平地。而且我的报送得很准时,极少有漏报或迟送的情形。有时赶上Hans巡查而过,看我那英雄而狼狈的样子,就把他那硕大的头颅最大限度地伸出窗口,做出个一分惊讶,十分好奇,万分感动的表情。

记得那时有一条街坡子极大,足有30度,我每天就把它留在最后送。每次送到这条街,也正是太阳冉冉升起的时候。骑是骑不动了,我就推着送。我知道,一上那个坡顶,就能见到那一轮新鲜的红日,就能感到那一股拂面的晨风。我每次往上走时,都有一种崇高感,就是后来文艺理论里看到的所谓“sublime”。

而且,我每次都会想起一首歌,记不得歌名了,就是有一句词记得清楚:“我骑着马儿过草原,鲜红的太阳升起来。”我每次都在走上坡顶时,把前面一句改了并扯着嗓子唱着:“我推着车儿上山岗,鲜红的太阳升起来……”那是我每天生活里最壮美的一刻,是这段送报交响曲最高昂的一个音符。

后来,我的女友――现在的妻子――去了加拿大,凭着我出色的工作表现,我没费任何气力就从Hans那儿也给她找了一份送报的活。而且,Hans还特地把我们俩人安排在一个相连的区域送,这大概就是我在国外开过的唯一一次“后门”了。

直到现在,如果我和妻子为什么事拌嘴的话,我们都会忆苦思甜,回忆当年那晨曦薄雾里,羊肠小道边,两架破车闹革命的日日月月。

到美国后不久,就买了辆汽车,尽管也备了一辆自行车,但只是偶尔一用。自搬进新房子以后,地方不够,就把那辆车子一直放在外面院子里,日晒雨露,已满是黄锈。有时在门前看邻居孩子们骑童车,也见得到各种各样的姿势,如耍杂技一般,但就是没见过”掏螃蟹”的,大概都不用再骑大人的车子,根本用不着那么辛苦了。

我有时也会忽发奇想,想把那辆破车从院子里掏出来,和那些孩子们一起做个弄潮儿,聊发少年狂,掏这么一次螃蟹,疯傻一番,然而都被理智的妻子给止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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