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老人望取消养老金十年期限制
2007-03-15 23:22:56
来源:星星生活

(星网综合讯)由平权会多伦多分会等多个组织联合组成的耆老移民维权网络(ISAN),本周二向联邦政府提交有逾万人签名的请愿书,强烈要求联邦政府对加国现行的养老金发放政策进行修订,废除有关耆老移民必须在加国居住满10年或以上方可申领上述养老金的条款。

耆老移民维权网络是由平权会多伦多分会、非洲加拿大人社会发展委员会、服务南亚裔机构委员会等多个组织联合组成的。该网络昨天上午在多市中区华埠一间社区服务中心召开新闻会,并将签署有超过1万个签名的请愿书提交给华裔国会议员邹至蕙,委托其转交国会。

移民耆老宣传网络希望游说加拿大政府,修改已经过时的《老年保障法》(Old Age Security Act),特别要取消新移民耆老目前要在加拿大居住10年以上,年满65岁才可申请养老金及其他社会福利的规定。

该组织认为,所有长者不管来自哪里,来了多久都应一视同仁。长者移民时的担保人,日后如出现财政困难的情况,长者应有资格申请社会救济。加拿大的长者社会福利政策应基于长者的年龄、能力和基本需求而不附加其他条件。该组织还呼吁,鉴于很多长者由于收入的原因,不能负担交通费用而处于孤立状态,政府应推广卑诗的经验,长者乘车一年只收45元;同时为有需要的长者提供更适合自己文化背景的分族群的福利住房。

邹至蕙指出,加拿大现行的养老金发放政策很不公平且充满歧视,以来自菲律宾或智利等国家、年满65岁的耆老移民为例,他们毋须在加国居住满10年或以上便可申领养老金,因为这些国家与加拿大签署了协议。但来自中国大陆或香港等地的耆老移民,必须在加国居住满10年或以上方有资格申领养老金。

邹至蕙又指出,如果政府废除有关耆老移民必须在加国居住满10年或以上方可申领养老金的政策,只需增加700万元的支出。鉴于加国去年的联邦盈余高达130亿元,联邦政府完全有能力负担该笔支出。

她表示,由联邦新民主党提出的C-36法案即将在联邦国会复会后进入三读阶段,该法案的内容包括了对加国现行的养老金发放政策进行修订,废除有关耆老移民必须在加国居住满10年方可申领养老金的条款。如果该党赢得联邦自由党的支持,该法案便有望通过三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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