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移民报税实战指南
2007-03-19 21:52:33
来源:星星生活

1.问:2006年没有收入也要报税的理由?

答:最大的理由是争取自己合理的利益。具体原因如下:
(1)GST退税(每人最高$232/年);
(2)房租退税($10000房租,无收入可退$450);
(3)安省销售税退税(成人$100,小孩$50);
(4)孩子的牛奶金CCTB(你今年的收入决定下一年的牛奶金数额);
(5)统一儿童补贴UCCB(六岁以下儿童);
(6)报税单是你申请家人来加的必要支持性文件;
(7)如果有学费支出,可以carry forward到以后使用。

2.问:那么新移民第一次报税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以下几点请注意:
(1)第一次报税必须邮寄,不能用电子报税;
(2)在T1General的第一页左下角填写登陆时间;
(3)在“Elections Canada”选择“No”;
(4)在GST处选’Yes”,每个家庭只能有一人申请GST;
(5)在T1General第四页”DirectDeposit”处,最好填写自己的银行账号(Line 460,461,462),这样退款更及时;
(6)有小孩者(6岁以下可申请统一儿童补贴UCCB),注意在牛奶金CCTB(463)和统一儿童补贴UCCB(491)处打叉;
(7)左下角一定要签名;
(8)Schedule1表的Line 300及ON428表的Line 5804必须根据来加长短重新计算。例如来加100天,则Line 300计算为:$8,839×100/365=$2,422

3.问:投资移民如何申报国内的收入及资产?

答:纳税人的全球收入都要缴税,所以中国的收入属于应纳税收入。由于这些收入在中国可能已交过税,税务局允许间接扣减一部分税款。至于海外资产,只要总值超过10万加币必须申报,应填T1135表(个人用途,经营用途,RRSP等注册账户持有国外资产,互惠基金持有国外投资除外)。该资产价值作为将来出售该资产的账面价值(book value)以决定交易的盈亏。

4.刚来加工作不好找,做点小生意报税需要注意什么?

答:(1)做小生意在税务上属于自雇,在头一、二年亏损是比较正常的事。但长期亏损可能就会引起税务局的关注。税务局掌握不同的行业不同地区的经营、盈利水平,长期亏损会引起怀疑;
(2)及时报税,报税是义务;
(3)费用扣除要合理。自雇很大的优势在于可以抵扣很多开支,但所扣除的项目一定要与收入相关且合理。如果生意还没起色差旅费或招待费用过高,会引起税务局的注意。

5.问:我刚来开了个便利店,在报税方面有什么注意?

答:除以上第4条注意事项外,负无限责任的便利店一般情况下平时不需要交税,也无需做会计报表。待第二年个人报税时将便利店的净收入(或净损失)填入个人报税表(T1GENERAL)即可。尽管不需要做正式的财务报表,但应有完整的流水帐。可视业务多少,可以按月或季做好收支记录。

6.问:我刚来就买房了,现在出租一部分以房养房。报税应该注意什么?

答:(1)尽量开收据报税。你的房客也许答应你不报租房费用,但你永远不知道;
(2)房租净收入可以产生RRSP空间,应善加利用;
(3)一定将所有开销原始票据保留六年,以下费用可以抵税:广告费,保险费,按揭利息,维修费,汽车费用,律师费、会计费用,地税,水电气等。

7.问:请家里老人照看小孩报税有什么讲究?

答:如果老人帮你照看孩子,你可以支付老人合理的费用。报税时如果老人属税务居民,你可以申报ChildCareExpense;如果老人在65岁以上也可以申报CaregiverAmount,但以上两项不能同时申报。这个时候,你要选择对你有利的方法。同时给老人开工资最好定期用支票开,写好收据。(注意:如果老人开始领取老人金和低保补助,则不要给老人开报酬。)

8.夫妻只有一人工作,如何申报照看孩子费用?

答:很遗憾,这种情况,必须收入低一方申报,即使他/她收入为零。

(作者杨森,York大学Schulich商学院MBA金融投资方向,Investors Group顾问。免费理财咨询:416-508-7636;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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