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在中国领取老年收入津贴吗?
2007-07-09 22:50:17
来源:星星生活

(高倩轻松理财)问:我今年62岁, 计划明年退休,现在我可以申请领取老年收入津贴 (OAS) 吗?如果几年后我决定回中国生活, 我还可以继续在国内领取老年收入津贴 (OAS) 吗?

答:在申请领取老年收入津贴 (OAS) 时,你需要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申请者必须年满65岁。2. 你必须是加国居民或公民。3. 你18岁之后已经在加国住满10年。那么老年收入津贴(OAS)的额度是怎末确定的?如果你18岁之后在加国住满40年, 你则合格领取最高老年收入津贴, 2007年的最高老年收入津贴额度为$491.93, 如果你18岁之后在加国未住满40年, 但你1977年7月1日之前来到加国而且当时年满25, 你也合格领取最高老年收入津贴。其他情况, 政府会按照你的居住时间进行相应折算。

当你65岁时你必须主动申请老年收入津贴,政府不会自动发放。由于繁琐的程序,政府建议你提前半年开始填报申请表格。在你住满十年的当月或者你65岁生日的当月你就会收到你的老年收入津贴。如果你申请晚了,政府会把你65之后的津贴补给你,最多补12个月。

如果你在加拿大住满20年,当你离开加拿大时,只要你及时通知政府,政府就会把你的老年津贴及时寄到你新的居住地。如果你在加拿大未住满20年,政府会为你发放6个月的老年津贴,然后停止。当你返回加拿大时,你需要重新申请以便恢复领取老年津贴。

老年收入津贴(OAS)是政府的福利,它被视为你当年的收入,你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当你的年收入高于$62,144(以2006年为例)时, 政府开始抵扣你的老年津贴,但幅度并不大。举个例子,如果你2006年的收入是$75,000,那末你的抵扣金额为:$75,000-$62,144 = $12,856*15% = $1928。这个抵扣额会从你以后的老年津贴中按月扣除。

和其他所有的政府福利相似,老年收入津贴(OAS)也是和当年的通货膨胀指数挂钩,按年向上调整。

在下一期的文章中我会继续回答大家有关保证收入津贴(GIS)的问题。

作者:高倩 资深理财顾问 (国语,粤语,英语),电话:(416) 262-3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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