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工薪家庭的医疗退税
2007-10-02 18:28:09
来源:星星生活

(浩晖会计师专栏)问:我去年的工作收入很低,家里发生的医疗费用可否用来退税?

答:大家都知道家庭成员的医疗费可以用来抵税,但是很少人了解低收入工薪家庭的医疗退税。如果需要赡养配偶/孩子以外的人员,被赡养人的医疗费也可以抵税。

对于低收入家庭来说,附加医疗退税额(Refundable Medical Expense Supplement)最高可达1,000元(2006年数据,下同)。要申请附加医疗退税额,必须符合以下五个条件:

1.必须有医疗费用可以在2006年申报;

2.在2006年,必须整年是加拿大的居民;

3.在2006年底,您必须满18 岁或18 岁以上;

4.必须有工作或自雇收入。如果是上班族,工资收入必须多于$2,919。这里的工资收入一般是指T4表14 格子上的数额。但是,如果有退休金计划(RSP) (BOX 20),工会的会员费(UNION DUE) (BOX 44),和雇佣费用(EMPLOYMENT EXPENSE),这三项必须从工资收入中减去。如果您是自雇的,自雇收入必须多于$2,919。当然,如果是既上班又自雇,工资收入和自雇收入必须多于$2,919。这里的自雇收入不能是亏损,也就是说,自雇生意是亏损的话,自雇收入用零来计算;

5.家庭净收入必须低于$42,140

那么医疗费附加退税额如何计算呢?如果家庭净收入低于$22,140,附加退税额就是在医疗费用超过净收入的3%部分的25% 和$1,000 两者中取小的那个数额。如果家庭净收入高于$22,140,上述的数字要根据高出$22,140那部分的5%来递减,直到为零为止。

另外,如果需要赡养除配偶和未成年孩子以外的家庭人员,被赡养人的医疗费也可以抵税。这一点是很多人容易忽略的。被赡养人通常是指您或配偶的已成年的孩子或孙子/外孙 (满18 岁以上),父母,祖父母,兄弟姐妹,叔叔阿姨等。在所报税的当年,被赡养人必须是或成为加拿大居民。但是,所能利用的被赡养人医疗费用有一定的限制。符合抵税的数额只是超过$1,884元以上部分。如果被赡养人净收入的3%低于$1,884元,则为超过赡养人净收入3%以上部分。最高的抵税额可达$10,000。

本栏目由浩晖会计事务所提供,网址: www.ChiShenCGA.com,电邮: [email protected],电话: 416.410.0400

收藏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