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火执仗和暗渡陈仓的加拿大政治
2008-01-02 23:04:32
来源:星星生活

(星星生活/作者:卓子)年前某晚的CBC晚间新闻,播了一个很有意思的加拿大国会辩论的场景故事。质疑发言的是联邦自由党领袖狄安(Dion),他质疑的对象是现任加拿大总理执政党保守党的党魁哈珀(Harper)。

狄安的问题是:在做出开放加拿大无线通讯市场决定时,前保守党党魁,前加拿大总理,哈珀的私人朋友,政治恩师穆龙尼(Mulroney),跟你打过招呼吗?是,或者,否?

哈珀没有回答他的提问,一副无可奉告的样子。在众目睽睽之下,哈珀巧妙地使用了一次他的沉默权。哈哈珀只是提醒大家,安静安静安静。如果回答“是”。可以断定,这马上会成为另外一桩政治丑闻。

外来者一到加拿大的土地上,一经登记手机支付账单,就会立马感觉到加拿大无线通讯市场上仅有的几家特许运营商,宰客宰得那叫狠。加拿大政府管制的无线通讯市场,开放更多的经营公司进入市场,进行竞争,降低价格,让利于顾客,这本来已经是议中之题,也算是民意所在。

实际上,议会政治和反对党们所关心的焦点和纠缠的议题,并不是所谓的民意,或者顾客利益,不是议案提案本身。反对党抓住的小辫子,是整个决策的程序到底有没有非法的外来干涉。或用更专业一点的表达,是否有非法的议院院外游说干涉这一决定?

很有意思的是,我这儿用了一个“非法的”议院院外游说,那么,有没有“合法”的议院院外游说?

有,在加拿大和世界上不少实行议会政治的国家,都有一个正规的职业,叫lobbyist。正规到什么程度呢?不少国家都有专门的立法,来管制这些lobbyist,也有专门的职业协会,自我约束和管理这些lobbyist。也就是说,和其它专业人士的医师律师会计师一样,要有执业执照,才能从事的职业。

也许是所谓的文化差异吧,我不知道如何准确而传神地用汉语中文来翻译这种职业。说客?师爷?甚至,如果涉及到官司,讼棍?它的词根,是lobby。住在公寓的人都知道,你们楼下进门的那个公共空间,就叫lobby。用在议会政治的体制中,lobby可以当动词用,及物动词是对议员进行游说的意思,不及物动词是游说议员的意思,有时候,也直接当名词用于人而不是空间,跟lobbyist一样,表示从事游说职业的人。

这种“合法”议会院外游说的职业,这种“合法”议会院外游说的体制,就是笔者文章题中“明火执仗”的意思。民主政治,总不能一天到黑一年四季的忙选举吧?我们选出的议员,获多数席位的政党组阁形成政府,政府管理这个国家,这些管理的日常事务,每项决定的做出,每个提案的批准,每项法律的通过,其实真的涉及千家公司万户商家的利益。

利益当先,利字当头,人为财死,涉及到利益,自然有人有公司,出大钱请职业说客,影响议员的表决。lobbyist,赤裸裸,明晃晃,明火执仗,拿人家的钱,给人家办事,一份钱,一份货,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合法呀,法律容许呀。

讨论辩论,开放加拿大的无线通讯市场,穆龙尼跟一家叫Quebecor的无线通讯公司,有特殊的利益关系,充当说客,跟哈珀打打招呼,怎么就会成为政治丑闻呢?

号称退出政治的穆龙尼虽然退休下台,但他在加拿大政坛上的影响力依旧还在,私人关系党朋关系都在,当个合法的lobbyist也合情合理。跟以前的老部下,老同事,老熟人,打个招呼,凭嘴皮子吃饭,凭老关系吃饭,没问题,没事儿呀。

问题正好出在这儿,大名鼎鼎的穆龙尼,至今还没有依法登记,成为一个lobbyist。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没金钢钻,不揽瓷器活,他穆龙尼没lobbyist的执照证书,却做着一个lobbyist才可以开展的业务,就是“非法”。

万事万物讲究个依法行事的加拿大,立法规定,明火执仗的lobbyist们,游说国会议员,影响国家决策,左右议会表决,合理合法。但如果是暗渡陈仓,象这会子穆龙尼这样的,利用以前的老关系,私下递条子打招呼,立马就越界犯规,立马就是政治丑闻。

中国移民来到枫叶之国,成为加拿大的新公民,我们自然而然有自己的利益所在,我们争权夺利的时候,可得多长几个心眼,为我们的权利,可以学会明火执仗的利用合法的lobbyist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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