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RSP免税支取的骗局
2008-02-22 18:42:26
来源:星星生活

大家知道,有两种情况下RRSP能够免税取出:一是首次购房计划(Home Buyers’ Plan),其次是终生学习计划(Lifelong Learning Plan)。其他情况下,从RRSP取出的钱将按当年收入计入纳税人的总收入,而且纳税人取出那部分的RRSP空间也相应丧失。所以一般情况下建议大家不要轻易动用RRSP内的资金作为应急资金,设立一个个人信用额度(Line of Credit)是一个更好的应急资金来源。

当然,总有一些没有良好理财习惯和理财计划的人在手头紧需要救急时,把目光放在了RRSP上;也更有一些人,抓住了以上这些人的心理,精心设计了“RRSP取出无需缴税”的计划,只可惜最后税务局不认可,结果是竹篮打水一场空,给当事人带来了不小的损失。

这种计划一般采取这样的广告词:“完全不需付税–为什么不现在就动用你的RRSP?”或者“如果你的RRSP是锁定计划,我们将在5年时间借给你$5,000到$250,000”。加拿大税务局早在一年前就发出了关于从RRSP免税取出的税务骗局的警告。这些计划通常用RRSP投资购买私人公司的股份或是Mortgage投资。在投资者投资在这些项目后,这些计划的组织者就把钱反借给投资人,这样投资人一方面可以利用RRSP减税,另一方面还可以马上“免税”使用这些资金–当然他们要付一笔不菲的手续费给这些计划组织者。

在特定情况下,私人公司股份和Mortgage确实能够成为RRSP内的有效投资项目,但那些骗局计划并不符合这些条件。所以投资人在投资于这些不符合税法规定的项目时,这些投资资产的市场价值就会折算到投资人的纳税收入。更糟糕的是,这些计划要求投资人将RRSP作为抵押来换取贷款,而RRSP一旦作为抵押,RRSP内投资的市场价值将会算作纳税收入。

2004年税务法庭审理过一起类似案件(Dubuc vs。 Queen),该案件的事主Dubuc女士相信了这种计划-用她的话说,那个组织者相当的专业,知识和经验非常丰富。但最终Dubuc还是以惨痛的代价领教了加拿大税法的严峻。这一计划的详细过程是这样的:Dubuc女士用RRSP内的投资购买了相当于$20,000的私人公司股份。之后,一个和该私人公司关联的公司借给了Dubuc女士$16,620,收取了超过$3,000的手续费,这笔贷款以Dubuc女士的RRSP作为抵押。

法官并不怀疑Dubuc女士的动机是良好的,但他在陈辞中说道:虽然受害人是值得同情的,她是一个精心策划的税务欺诈计划的受害者,但税务局的评估是正确的,税务法庭维持税务局的决定。在法制体系下,虽然法官从情感上同情受害人,但他必须依据税法来判决此案。

古往今来,种种骗术无非是抓住了人们的一念之贪。联想起前不久的慈善捐款税务欺诈,真是应了那句话,“Too good to be true”的东西一般都不“True”。其实税务局在去年夏天发出关于慈善捐款的警告前,已经发出过数次警告,但可惜那些慈善捐款的机构财大气粗,拥有税务局无可比拟的全方位立体宣传渠道,再加上一些耳软心活的投资者,造就了这一大规模的税务欺诈。

如今,税务局已经审计了超过26,000参与类似计划的个人,大约14亿的慈善捐款额被否决。并且税务局即将审计另外20,000宗涉及金额5.5亿的捐款。而下一阶段的审计更将会包括50,000个纳税人。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去年11月某慈善捐款机构在被税务局查封后,在国家邮报登了一整版广告,声称自己是多么的无辜,该机构过去向多少多少人提供了帮助,被关闭后又有多少人将失去这种帮助,最后号召购买该慈善捐款的所有人向税务局集体抗议。在如今流行“人至贱则无敌”的年代,该公司也可归为加国之最了。

作者杨森,York大学MBA,注册金融理财师CFP,金融管理师FMA,416-508-7636,理财博客http://yangsen.51blog.ca。

收藏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