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狗凶案的冲击:究竟谁应该反思?
2008-08-25 22:11:01
来源:星星生活

(星星生活/作者:米粒)上月底发生在灰狗长途汽车上的残忍凶杀案很是令人震惊,李伟光无缘无故地将素不相识的邻座青年麦克莱恩杀死,之后又肢解尸体,十分恐怖。

由于凶手是华裔,虽然他在去年入了加籍,还是有华侨担心事件会激起排华情绪,害怕会遭遇报复行为。其实,这个案件很可能是一名精神病人所犯的个案,与族裔无关,哪个种族没有凶杀案?哪个族裔没有精神病患者?

从目前得到的信息来看,李伟光登车前或滥用药物,或是精神失常。被李伟光杀害的麦克莱恩遇害前在给女友发的短讯中说,怀疑车上有乘客服用了兴奋剂。

连续不断的新闻报导粗略勾画出李伟光作案前的基本状况:移民加拿大七年,从事不稳定的粗重工作,长期独住,至少在某些场合与同事和家人相处出现问题。

李伟光目前被控二级谋杀罪(即对无预谋凶杀案犯的指控)。如果李伟光是精神病患者,在发病时不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也就是说他杀人无罪,但必须接受精神病院的治疗。

造成精神病的因素固然有很多,自身的修养和外界的影响都有,这是一个人的悲剧,也是整个社会的悲剧,有没有可能避免和减少这样的悲剧发生?可以想象,病人在发病之前曾经经历怎样的痛苦和挣扎,周围的人有没有注意到并且及时伸出温暖的手去拯救去拉他一把?对待这样的人,周围的亲戚和朋友该怎样去关怀?去避免悲剧的发生?

移民到一个陌生的国度,自然是为了追求一种积极美好的生活,当希望一个个破灭,失望接踵而至,而周围又没有可倾诉可分担困惑和痛苦的人时,有些意志脆弱思维敏感的人往往会陷入绝境而不能自拔。

加拿大既然打着引进技术移民的招牌大量吸收外国具有大学文凭的人来此安家落户,又没有相应的配套工程来安排这些其实剩余的技术人才,为何还要一个劲地招揽生意?统计资料显示,不少移民的收入在本地同类人之下。研究还显示,在过去20年中,新移民中低收入者的比例持续上升,而加拿大本地出生人士的低收入者比例下降。

还有一个让人不可理解的就是,在加拿大,见义勇为不被提倡,这就导致当麦克莱恩无端被砍杀时,同车的司机和另外三十五名乘客只顾自己逃命而无人挺身而出。当然,对待手持凶器的疯狂罪犯,上去搏斗的人员都会有伤亡的可能,可是,一个人的力量孤单弱小,如果大家一拥而上,一起挺身遏制凶犯,难道就没有取胜的可能吗?

这个案件让人感受到一种悲哀,一种人性的悲哀,一种弱者在遭遇邪恶势力攻击时无望的悲哀!

当凶犯在大庭广众之下为所欲为之时,却没有人敢上前支持保护弱者,使得罪犯有持无恐,这样的事件还会发生多少?

看到这样一个故事,在加拿大一个城市,一个小孩在玩耍时不小心掉进水井,邻居见状施救,可小孩被救上来时已经死亡,小孩的父母便把邻居告上了法庭。法官判决邻居对死者父母进行民事赔偿。为什么法官要这么判呢?因为这里的法律理念是,施救要通过专业人士进行,非专业人士从事施救可能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害。同样,对待歹徒必须要由专门的警察来制服,否则也是出力不讨好,好心未必有好报。这样的法律使得人们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方面再也不敢轻举妄动。那么,遇到危急情况怎么办?唯一的办法就是打911。

去年冬天的一个下午,雪后路滑,我在住所附近的路上看到一位老翁躺在人行道边,一位估计也是路过的女士蹲在他的身旁,了解到老人不慎摔倒,她便掏出手机打电话,然后就开车走了。没有人敢上前去搀扶老翁,就让他躺在寒冷的冰雪之中,等待救护人员的到来。我当时真说不出是怎样一种感觉,恨自己无能为力,也不敢上前去扶起老人,怕盲目地帮忙导致事与愿违的结果。

加拿大警察当局反复提醒市民,如果遭遇或目击劫匪歹徒,绝不可贸然反抗和搏斗,从保护生命出发,最好答应匪徒的要求,记住坏人的特征,尽快报警。但是,如果遭遇索取性命的歹徒攻击弱者时,在场的人都无动于衷只能使歹徒更加肆无忌惮。

如果我在那辆车上,十有八九也不敢上前与凶犯搏斗,所以,也没有指责别人的权利,我只是希望加拿大政府在制定相关政策和法律时真正关心爱护弱势群体,切实有效地使大量移民能够安居乐业,把助人为乐和见义勇为作为一种人类的美德加以提倡和发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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