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那,我是不是说错了话?
2008-09-09 19:01:00
来源:星星生活

(星星生活特稿/作者:爱平)小时候的我,很少穿过自己的衣服。我的衣服,大都是姐姐们穿剩了的。因为上面有三个姐姐,她们三个人的个头都不一样高,什么尺寸的旧衣服都应该有,更没有因为尺寸不合而拒穿的借口了。

当然了,从前是个物质普遍匮乏的时代,就连姐姐们的旧衣服,剩得也不是很丰富。大姐的传二姐,二姐的给三姐,等到三姐的交到我手里的时候,多半连衣裳的花纹颜色都分辨不出了。在一件几乎没有了颜色的衣服上重新缝两只新鲜花布的袖口,就是我印象中过年的新衣服了。就连这样的一件“新”衣服,也只有在逢年过节的时候,由外婆一针一线缝了给我才有。

所以说我对小时候所穿过的衣服,何种颜色何种式样,几乎毫无印象。

等到读高中的时候,那时候已经是八十年代,普通人买东西,也不用再为“粮票”“布票”“彩电票”这样的东西所限制了。而且那时候因为“开放”的结果,街上时髦的男女都烫着卷发、戴着墨镜、甩着一条喇叭口大得用我妈的话说“可以当扫把使”的牛仔裤。我虽然很羡慕,但心里清楚,这样的东西决不是我的“知识分子”的父母可以容忍的,所以也从未想过。

一天整理东西,翻出高中的毕业照。照片中的我,穿的居然是一套酱紫红的西装式衣裤,不由得心生欣慰:那么少女时代的我,究竟也不是灰蒙蒙全无颜色的。这套衣服,又令我想起了一件深红色的针织短袖上衣:圆领、无袖,本来是毛背心的样子,但是因为袖头极窄,我就直接将它穿在内衣上,配着那条酱紫红的西式长裤。记得后来成为好友的虹在课间操时候,对着我的红背心说我的衣裳总是很别致。那句话,让我的一整天都过得很新鲜。

也许是因为爱美的心总也得不到满足的缘故吧,从高中起,我就喜欢涂涂画画,画出来的,又总是一些穿着我想象中的美丽时装的模特儿。为此,在一次高中的“艺术节”中,我一口气设计了四套黑白搭配的新式“女校服”,每个画中的模特女生都有着清纯的脸和不一致的发型,黑白两色的衣服,或长或短或裙或裤或宽或窄,都只用黑白勾出各种图案作装饰。

展示活动没有评奖,当时也没有一个人给我一句评语,活动的结束后,我将画收进了柜子也就完了事了。

许多年以后,一天在公交车上碰到我一高中同学。她的模样变了许多,我想我也是。谁知一张口,她却说:“怎会不记得呢?我至今还记得你为艺术节设计的时装呢,我好喜欢那些衣服哎,要是我们的校服就是那个样子的该有多美”。我不禁笑了:都说“人靠衣装”,我这回真是沾了衣裳的光了才被人记得这么清楚。我想美丽的衣裳在女人的眼里一定比任何别的东西都印象深刻 吧。

工作的最大的好处就是经济上自由了许多。而且同时,父母可能因为上了年纪的缘故,对作“监察史”的工作也没有那么用心了,我这才得了许多买新衣和穿新衣的机会。和我最合得来的买衣服的伙伴是同事欣荔。午饭或下班时间,只要有空,两个人都会离了单位大街小巷地去掏宝。因为那时候集中连片的“购物中心”很有限,要想与众不同的东西就得穿街走巷,一间一间小店去找。有一回碰到一家“出口转内销”的店清理存货,那些看上去质地优良的丝制纱制的衣服标着惊人的好价格,两人如获至宝,每人“狂扫”了五六件才罢手。

这些衣服到现在都挂在我的衣柜里,每回看到它们就让我想起了现在澳洲的欣荔。有时候两个人打着国际长途,探讨的也还是在各自的城市里“掏宝”的经历,只可惜山高路远,知音难聚啊。

记得那时欣荔是同事也是我的经理,开一辆红色的小跑车,有些小“富婆”的驾式。“中央美院”毕业的她,对自己的包装也毫不含糊。每天来上班的行头几乎都没有重复过,连腕上一块三宅一生的表框也要赤橙黄绿青蓝紫地随着衣服换来换去。

有一次被她请去作客,她即毫不犹豫地向我展示了她的为之骄傲的衣橱:整整一面墙都被做成了橱柜,金属和木板结构,全部用透明塑料与屋子的其他部分隔开。塑料帘子后面的衣服都被一套套一件件按颜色和式样搭配着悬挂了起来,被塑料一隔,越发显得美幻美仑。就算有多少间屋子的衣服的Sara Jessica Parker,也没有像欣荔美丽的衣柜给我那么多的感动。

女人的很多快乐时光就是在与衣裳的乐此不疲中打发过去了。

和欣荔天天混在一起,我也不由自主地关注起了什么色彩、搭配、时尚和流行这些东西。跟我来加拿大的好些东西都是那时候制备的。只可惜来到加拿大后,时过境迁,那种天天“讲吃论穿”的“小资盛世“反倒一去不复返了。

前几天电邮了几张近照回家去,姐姐来信说你的衣服好漂亮啊,让我都有一种马上去买衣服的冲动。我说你有没有搞错啊,那几件衣服,除了绿色的衬衫以外,别的都是从中国带来的旧衣服呀,而且有一些是好几年前在北京买的。

不管怎么说,受姐姐的这一鼓励,我又打开自己的照片看了一遍:在悬桥流水和红花绿树的衬托下,我的旧衣服似乎也焕发出异样的光彩。

其实好的东西是可以不受潮流的左右的。就说我五年前来加前花两千元人民币买的一件M2的黑色大衣,只要是去冬天的PARTY,不管里面穿什么,外面罩的总是它,和其他来赴宴的女人的衣服相比,从来都没有过时的感觉。所以说那两千元其实花得很值得。粉色是一个跟黄皮肤很相宜的颜色,但是穿粉色要讲究质地和设计,平淡的材料和式样会给人一种幼稚不成熟的感觉。

我的粉色的“代表作”主要包括一套两件套的羊毛衫和一条“蜜雪儿”的吊带裙。那条裙子也是在出国前“狂扫”的结果。那条裙子当时号码不全了,所以减半价出售。虽然我穿着有点大,但是挡不住价格和美丽图案的诱惑,还是咬牙买下了。后来有一天突然心血来潮,操刀引线,给裙子来了个“收身”,啧啧,现在每回我穿着这条裙子去PARTY,总被人追问哪里买的啊?当然是中国了嘛。

很多新移民的姐妹,恐怕这里的衣服贵,带了成箱的中国衣服来,即使冒着过时的“危险”。但其实光靠国内的“救济”还是不行的,加拿大的店逛多了,你会发现其实这里的衣服价格比国内的还合情合理:一条在国内售四五百元的名牌牛仔,在这里也就是四五十块加元。买衣服的最大的乐趣,对我来说,在于发现“物美价廉”的东西。北美的店打折降价很有规律,掌握了其规律,穷人也一样可以享受买衣服的乐趣了。

遇到现在的老公还是裙子的功劳,据他说当时就是被我的一条直身齐膝的小裙子衬托下的小褪迷得“头脑发热”才落网的。谁说衣服无所谓呢。

那天看新闻,有一场关于火灾的报告,老公随口问到,若发生火灾,你第一个要抢救的是什么?我随口说:当然是我心爱的衣服了。然后一扭头,发现他含情脉脉的眼神立即暗淡了,天那,也许说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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