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给假货留货架
2008-10-28 21:10:28
来源:星星生活

(星星生活特稿/作者:姚P)自从三鹿毒奶一事曝光之后,触动了许多人的神经。害怕受害的心理完全可以理解,谁愿意用自己的健康去换取不法奸商的假货呢?

然而,就像灰狗车上出现了一个来自北京的杀人犯,致使不少华人无辜蒙羞,成为危险信号那样,食品安全的后续效应也同导火索似地引爆出一连串铺天盖地的责难声:“凡有华人的地方就会造假成风”等等不一而足。比起日本的毒大米,美国曾经上市的致病菠菜,加拿大Maple Leaf公司的肉产品中发现的李斯特菌,三聚氰胺的名声之臭和它影响面之广都荣登榜首。

确实,华人中这些不顾脸面,丧失天良的败类曾经造过不少假,害过不少人。他们不单造假药、假食品、假证件、假商标、假婚姻,竟然还能造出个假难民!其中,驾照之类的假证件所造成的恶果大概最容易被人们直接发现,一出事故,很可能就有人会当即死于非命。但,毒害慢性发作的假货难道就不可怕吗?如果拿因技术掌握不到火候而酿成交通事故致人死命的机率之高低,戕害对象之多寡和其它假货相比,也许它还不能算是最大的元凶呢!

怎么办?

采取各种手段杜绝假货的容身之处――检验、查封、销毁、罚款、撤下货架、判处徒刑……若有关部门处理不力,就该和造假者同样获罪。中国政府一而再,再而三地道歉、承诺,表示要吸取教训,但类似事件却在一而再,再而三地继续发生,能说得过去吗?也许有人会拾起西方国家的牙慧,说“枪是不会杀人的,只有人才会杀人”,所以不必禁止私人非法藏有枪枝;或说吸不吸鸦片“主动权操之于自己”,罪不在鸦片本身……以此推论,禽流感也好,SARS也罢,甚至是预防地震等事都不需要我们多费心思了。我想,没有一个政府可以这样不负责任地对待造假事件的。

你是否想到过那种不属于货品的假货――假难民?

大名显赫众人皆知的假难民就有一个:赖昌星。谁都知道他是重大的经济罪犯而非政治上受到迫害的异见份子,但他钻了法律的空子,顶着“难民”的头衔,逍遥自在地在加拿大度过了多个春秋。再这样拖延、折腾下去,恐怕他的有生之年将和监狱无缘,永远享受罪犯所无权享受到的自由权利了吧。若不把这样的“假货”撤下货架,今后假货还会源源而来。任他有多大的财力买通各方,甚至充当反华势力的棋子去出书,拍电影,作为一个强调法制,讲究公正的政府毕竟终会招架不住来自舆论的谴责,那时又该如何收场呢?

为这种假货保留货架的不是商店,不是药房,不是婚姻登记处,不是工商管理部门,那么到底是谁呢?

别再为假货保留货架了,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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