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行仁政
2008-11-27 22:35:11
来源:星星生活

(星星生活专栏作者史毅敏)杨佳被处决了。

来自国内法律界的专业人士直言,尽管该案在侦查审理过程中,存在办案警方未声请回避、一审未公开审理等重大程序缺失,但以目前国内刑事案件的法律架构而言,本案判决,不可能有其它结果。

反观民间舆论,对杨佳的同情,却是无日无之。本案背后反映的社会因素,显而易见。

春秋时,邹国同鲁国发生过一次冲突。邹穆公对本国百姓在冲突中的表现很不满意,问孟子说:我的官吏在冲突中牺牲三十三人,可老百姓却没有一个冒死帮助的。杀了这些百姓吧,他们人太多杀不过来。不杀吧,他们眼睁睁看着官员牺牲,却不出手营救,实在可恨。这可怎么办好?

孟子回答一针见血:平时在上位的人不关心百姓,还残害他们。现在,百姓就得到了报复的机会。孟子并进一步指出解决办法:您不要责备他们吧。您如果实行仁政,百姓自然就会爱护官员,愿意为管理他们的长官牺牲了(君无尤焉!君行仁政,斯民亲其上,死其长矣。–《孟子•梁惠王章句下》)

杨佳袭警,已经成为今天中国社会弱势群体,反抗强大公权力不公正对待的象征。他的际遇,引人同情。

杨佳案件背后的深层因素,既牵涉社会整体结构,也有关执法机构的建设。

就结构而言,不制止社会继续滑向两极分化,不体恤弱势群体的民情,不平衡经济发展与社会保障的关系,那么弱势群体就会不断采取不同手段,挑战公权力。悲剧还会上演,剧目不同罢了。

如果说,社会改革需假以时日,执法机构建设可以迅速加快进行吧?是否应该成立独立于公安系统之外的、类似香港廉政公署一样的机构,对警察执法程序或犯罪行为,进行独立调查?是否应该成立低级简易法庭,对类似自行车失窃这类小型罪案进行审理,而不是让警察机构进行治安处罚?这里面值得研究的问题极多,引起当政者重视了么?

愿杨佳一案,前后七个人的生命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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