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AEO技术移民简介
2009-02-13 17:29:14
来源:星星生活

加拿大移民部2008年11月28日公布的”部长指令”明确规定,从2008年2月27日起,仅有三类人可以作为加拿大技术移民的候选人:1,获得AEO者;2,现在加拿大合法居住满一年,具有加拿大工作签证或学习签证者;3,具一年以上工作经验且符合38个紧缺岗位者。

这个规定使许多原打算通过技术移民的方式移民加拿大的人士感到沮丧:工作位置不在38个工作岗位之内,目前又不在加拿大工作或学习,移民加拿大岂不成了泡影?其实,不符合38个岗位的人士绝不是没有机会移民加拿大。第二类和第三类是硬性规定,是无法通过主观努力去实现的。而获得AEO, 就可以获得技术移民的申请资格。

所谓的AEO技术移民就是Arranged Employment Opinion。申请人需要先在加拿大找到一个雇主,然后由雇主向加拿大人力资源部申请批件,即AEO。被批准后,即可凭AEO申请技术移民。

获得AEO具有4个方面的好处:1,不受38个急需工作岗位的限制。任何职业的人士只要获得了AEO,均可申请加拿大技术移民; 2,可以为申请人增加15分,使申请人比较轻松地达到67分的移民标准; 3,可以优先获得移民部的处理,6-12个月即可获得移民身份。 4,使申请人在申请移民前就获得一份永久性的工作,免除了移民后生活上的后顾之忧。

那么谁可以申请AEO呢?具大专学历及其以上学历;具一年以上的工作经验;20-50岁;有一定的英语水平;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也就是说,凡是新规定颁布后不符合技术移民条件者,都可以通过申请AEO获得技术移民资格。 即使分数不够也没有关系,因为获得AEO,可增加15分,比较容易达到67分的技术移民最低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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