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和自雇收入之餐费和招待费
2009-04-21 18:06:58
来源:星星生活

在中国做生意的游戏规则是,如果有业务来往,通常需要在招待客人上下一番工夫。在加拿大做生意相对轻松一些,繁琐而费时的客户款待少很多,但是,一些生意上必要的招待也是在所难免的。那么,和客户业务来往所发生的招待费能否用来抵税?

业务招待费是可以作为生意费用来抵税的,但是,和一般的费用不一样,只有50%的招待费可以抵税。也就是说,如果你花了100元招待客户,在税务上只有50元能算作费用来抵冲收入。常见的招待费有:剧院、音乐会、体育竞赛和其它表演的门票;体育场所的私人包间;提供表演所租用的场地费,如酒店套房等;游览的费用;时装表演会的入场费;招待客人去夜总会、体育俱乐部、社交场合或是去度假等类似的旅行。另外,税法也特别规定了以下费用是不能用来抵税的:使用游艇、度假村(Camp or Lodge) 、高尔夫球场的费用;还有体育、娱乐或宴会性俱乐部的会员费一般是不能抵税的。

并不是所有的招待费都能抵税,必须是为了赚取收入的目的而产生的招待费才可以抵税,纯粹个人性质的费用是不能用来抵税的。所以最好要保存好相关记录,比如,所招待的客户等人的名字和公司地址,招待的地方、日期、时间等。需要注意的是,一般出于生意目的而为客户支付的导游和陪同人员的费用是可以抵税的,但是非法的所谓的“伴游服务”是肯定不能抵税的。

对于一些特殊行业,餐费还会有一些特别的规定。比如,卡车司机出门在外,餐宿费如何抵税?如果卡车司机受雇于一家运输公司,其餐宿费的抵扣规定有以下几个方面:

1) 抵扣条件
假如雇主专门从事运输生意(如客运、货运),而你由于工作的需要,必须驾车运货去异地,在外发生的餐宿费一般可以用来抵税。异地是指离开公司所属的都市区。根据税法相关条款规定,申报条件通常为雇员必须在外过夜。但如果雇员在外过夜并未发生住宿费用(比如车头内设有卧铺),那么就不能申报住宿费。如果外出的地点并不是太远,而不需要雇员在外过夜,也即早晚二餐都可在家享用,那么只能申报一顿中餐。

2) 报销和补贴
如果雇主已把雇员由此发生的餐宿费全额报销了,那么雇员就不得再次申报抵扣;如果雇主向雇员发放补贴,那么雇员一般需把补贴当作收入申报才能同时申报餐宿费的抵扣。

3) 餐费抵扣的比例
该比例同样为50%,即如果支出餐饮费为100元,抵税时只能用50元。

4) 费用计算法
实费实算法:雇员必须作好餐宿费发生的流水记录,包括日期、时间、城市、餐宿地点、金额等。并附有付款凭证。

简捷法:只需要按外出的时间和天数计算。一般每顿饭为17元、一天三顿最多为51元。雇主和雇员都要作好记录。

5) 去美国的规定
跑美国的司机也可使用简捷法。在美国每顿饭可申报美金17元,每天三顿最多是51美金。申报时必须按加拿大央行规定的年平均兑换利率折算成加元。抵税时也按50%的比例计算。

6) 申报表
通常为TL2表,可向雇主索取。一般每年的二月底之前,雇主应签发给雇员。

本栏目由浩晖德明会计事务所主持,文章摘自由该会计事务所编纂的《加拿大税务指南》,购书热线:416-410-0400,网址:www.cstmcg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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