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偶”冲击中国社会道德底线
2010-04-08 17:55:41
来源:星星生活

南京工业大学副教授马尧海因策划并参加数十次换妻活动,被当地检察院以涉嫌聚众淫乱罪起诉。该案4月7日开始闭门审理。马尧海面临最高5年有期徒刑的指控,如果领刑,他将成为20年来第一个因为“聚众淫乱罪”获实刑的人。

对于马尧海换妻事件人们看法不一。有人认为换妻无罪,有人认为换妻有罪。换偶行为的泛滥,无疑对传统道德和现存社会和法律观念都形成严峻挑战,如何应对,也让各国政府和司法界头痛不已。

2005年12月21日,加拿大最高法院作出最终判决,取消对“集体性交俱乐部”和“换妻俱乐部”的禁令,宣布成年人如果在双方愿意的情况下集体性交是合法行为,不会当作卖淫处理,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威胁,并重新界定“猥亵”的含义。最高法院的终审也为加国百年来的司法灰色地带作出了明确的解释,同时也使法庭成为公共道德新的仲裁者。

虽然最高法院作出了最终裁决,但加拿大各界仍然存在不同意见。支持者多为学者和法律专家,他们认为性存在两种不同的属性,既与生育、传宗接代相联系,同时也是交互交融的快乐行动。只要不伤害他人,应该可以随己意而行;反对者多为宗教人士,他们则认为“换偶”行为会使所有社会价值肢解,带来社会关系的混乱与模糊,给犯罪活动提供更多的可趁之机。更有人认为,“换偶”这种性体验客观上起到了鼓励更多性伴侣,也增加了通奸的可能,会瓦解千百年来人们尊奉的忠诚观念,并进一步改变传统习俗,使一些婚姻和夫妻关系不复存在。

“换偶”具有某种社会学意义的变革,虽然对于多数中国人来说,多少有些难以承受。社会中的思想和道德发展总是存在激进和保守主义的对立,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一种新的价值观会被大多数人认同,会成为新的法律和大家所遵守的道德规范。旧时代的中国妇女地位一向低微,出嫁之后必随夫姓,俨然成为男性的私有物品,现时则有了极大的提高。十几年前,美国人还羞于谈论同性恋这个话题,而现在,同性恋者则受到人们的尊重和平等看待。历史总在前进,在10年前,婚前性行为也只是少数人能接受的,而现在则不同。只要不违反法律,不伤害他人,不做金钱交易,就应该以尊重眼光看待,而不是以道德角度去审判。

婚姻的发展也是一个过程,从原始母系社会一妻多夫制,到后来发展到一夫多妻制,经过长期的历史沉淀,形成现在的一夫一妻制。但随着科技和文明的发展,这种婚姻形式也肯定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也是历史阶段性的产物。

即使依照《刑法》“聚从淫乱罪”判马尧海有期徒刑,也无法改变社会道德日益沦丧的现状。在我们的现实社会中,婚外恋、一夜情逐渐被很多人接受,而且更不触及法律;卖淫嫖娼一般只是触犯治安条例,罚款了事。官员包二奶也不算违法,因为没领结婚证就没犯重婚罪,除了组织处理外,没有相关刑罚;台湾省还有《妨碍婚姻及家庭罪》,通奸、与已婚人同居等如果被抓都属犯罪,如果要提高社会的道德,我们应首先制定法律去处罚官员 “包二奶”,去对已婚出轨制定相关法律,而不是重罚你情我愿、没有金钱交易的“换偶”。

换妻始终是个道德问题,性的问题很难界定,在“换妻游戏”各方都自愿的情况下,这是道德问题而非法律问题。尽管《婚姻法》中明确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夫妻双方应该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等原则,但并没有对违反此规定者予以刑事责任的惩罚,因此,在没有违法的情况下,不应该对“换偶”采取严厉的刑事惩罚措施。(郁千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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