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税务和税务策划之发工资和税务优化(3)
2010-05-17 18:25:59
来源:星星生活

(接上期)

此外,工资税的扣除也是一个要考虑的问题。首先雇主有义务必须在发工资的时候扣除有关的工资税;并按规定扣除相关的项目和金额;再按时上缴税局。

所谓“工资税”包括所得税(Income Tax),退休基金(CPP)和就业保险金(EI)。所得税分联邦和省两部分。扣除的金额多少按收入的多少和工资发放的频率而定。有些省份还将其它工资税额目放在一起。譬如,安大略省的医疗费(Health Premium)与安省个人所得税捆在一起,不单独例出。加拿大退休基金CPP:18岁以下、70岁以上的雇员免扣;收入的前3500元免扣,超出部分按4.95%扣,最高金额2008年全年为2049.30元。就业保险金EI:2008年度按 1.73%扣,全年最高金额为711.03元。如果在魁北克省,2008年度按1.39%扣, 全年最高金额只需要571.29元。承上所述,要给配偶或其它家庭成员发放工资来降低生意的负税必须符合上述三个条件之外,个人所得税和退休基金也必须按上述方法扣除。至于就业保险金,通常就不扣了,也即以后不指望领取失业金,因为是业主(股东)的直系亲属。

上述有关“工资税”都为“代扣”,即由雇员自己从工资中直接支付。雇主代扣后在下个月十五日之前上缴国税局。另外“工资税”还包括雇主要承担的部分。通常,退休基金CPP,雇主按一比一贴;就业保险金EI,雇主按一比一点四贴。雇主贴的部分必需与员工的部分一起上缴国税局。公司贴的“工资税”既是员工基本福利的一部分,也是雇主的费用,可以打入公司的成本。

(二)是否可以不扣工资税

讲到这里,读者也许会问,公司要承担的部分是额外负担,作为雇主是否能避免发生这种成本?

回答这一问题,首先要看是否存在雇佣和被雇佣关系。如果这种关系存在,那么,公司必需贴退休基金CPP和就业保险金EI,以及其它的费用。如果这种关系不存在,也即对方是自雇(Self-employment),则就可能不需要发生这些费用。

那么我们就应该了解一下被雇与自雇的区别。通常,衡量被雇与自雇有四个标准:

1)雇主对工人有什么控制权?
2)使用的工具和设备由谁提供?
3)工人有什么样的风险和回报?
4)所做的事是谁的生意的一部分?

本文节选自自《加拿大税务指南》一书,作者为浩晖德明会计师事务所沈浩和池朝晖,网址:www.cstmcga.com,购书热线:416-410-0400,电邮: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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