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警执法,驾车须避让路边紧急服务车辆
2011-07-28 20:30:56
来源:星星生活

根据安省道路交通法(Highway Traffic Act)第159条规定,民众驾车遇到有警车、急救车或消防车泊在路边、有闪灯的情况下,必须减速通过,小心驾驶避让正在执行公务的警员、消防员或急救人员。

如果道路有一条以上的行车线,驾车者应该在安全的情况下向中间车道换线,以便在驶过紧急车辆时在两者中间隔开一条车道。这一法规由2003年起生效,违反者可被罚款400至2,000元,首次违规要被扣除3分。

省警称,这不仅是道路交通法的规定,也是保障公务人员安全的重要措施。由8月1日至7日,省警将就这一法规集中执法。此外,在本个长周末期间,省警亦将就鲁莽驾驶、司机或乘客未正确使用安全带或座椅、酒精或药力情况下不清醒驾驶、以及不专心驾驶(distracted driving)等四大最常见的交通违规行为展开集中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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