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来多伦多去超市打工
2011-12-01 20:21:55
来源:星星生活

(星星生活专稿/作者:姚P)每次路过那家超市,我总会回头看一眼。虽然这些年来它已数易其主,但毕竟是我来到多伦多后第一家打工的所在,使我留下了不少记忆,增长了点滴知识。

这家店的老板夫妇是中年华人。每天清晨薄曦初露之时,他俩就打开店门准备营业,直到夜晚路人稀少之后才锁门回家。在这十多个小时里,老板总是不断地爬上落下整理仓库,收发商品,老板娘除了接送孩子上学须两次离开商店之外,其余时间全在招呼顾客,安排货柜,负责收银。

她很注重仪容,我在店里的一个星期里从没见过她穿戴相同的服饰。我不明白她是打扮给谁看的――每周七天,每天十几个小时都生活在拥挤的店堂里,孩子放学以后做作业在这里,接待亲友在这里,和外界的接触和交流全都在这里,反倒是丈夫很少出现在这里。

夫妇俩各忙各的,和我在大陆看到的那些特爱听人家叫他“老板”,特爱在人前显摆,特爱装出一副“洋派”来唬人,特爱整天泡在声色场中的普通商人完全不一样。原来,外国老板是这么当的!

在我面试时,老板娘问我文化程度有多高,我告诉她:连大学四年也没读完。她惊奇地叫了起来:“那么你还进过大学,是个大学生喽!”甚至还向所有的店员介绍“来了一位大学生”,好像给她的商店增添了不少光采似的。

从此,我在店里的雅号就成了“大学生”。

不知是否这个雅号触怒了管我工作的广东师傅,他好像对我很不友好,经常会无端挑剔,找我岔。他不会说英语,而他的广东国语里带着很浓的“客家”口音,使我这个原来就不谙粤语的上海人很难听懂。

有一次,他要我到仓库里去拿出些葡萄来。这里把葡萄叫做“提子”,他又把这两个字读成tai zhu(像是“台柱”),我猜了半天仍不得要领,他火了,粗声恶气地嚷道:“什么‘大学生’?连这点都不懂,是到这里来混饭吃的!”

在他屡次向上司申诉后,过了一周,老板终于把我这个“混饭吃的”辞掉了。

我的心里自然地会怨恨那个师傅,把我好不容易找到的饭碗给砸了。我有哪点碍着他了?就像上辈子欠了他似的从未给我看过一张好脸。再想想,除了我这个“大学生”以外,他对别人都和颜悦色的,在老板面前还得端出个笑容,说明他并非凶神恶煞。

或许是因为长期以来总是低着头做人,来了个刚进店门的小子,还要以“大学生”的头衔把他那老师傅压在底下,心理难免不平衡吧?如果是,那他也是够可怜的,我还怨恨他什么呢?

尽管只有七天,我也学到了一些生活常识。

由于店里的无核葡萄暂时缺货,我便向一位白人的女顾客介绍说:带核的葡萄也很甜的。她微笑着对我说:“我知道很甜。但我的孩子太小,不会吐核,我怕他会梗在喉咙口。”

是啊,不同的顾客有不同的要求,做生意不能只懂商品不懂顾客,在与人交往的社会里,首先必须了解的是人不是物。然而,在人和物之间还有一层辩证关系。最近谢世的“苹果”创始人史蒂文・乔布斯就认为:今天的顾客并不总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尤其如果是他们从未见过、听过或接触过的东西。所以,我们不仅要懂人,还要懂得如何去引导“从未见过、听过或接触过”某些新鲜玩意的人走进未来的世界。

前几年,我在一家小商店门前看到那位曾经使我怨恨,也使我同情过的师傅。他老态龙钟,脸色灰暗,坐在一堆小商品的摊子旁边吆喝顾客。当他认出我之后,再也没有以前那副架式,反倒像是遇到了老朋友那样,对我倾诉他心中的委屈:

“那些老板都在黑心地剥削我们工人。我为那家超市干了这么多年,为他们赚了这么多钱。人老了,才给了一个月的工资就把我一脚踢出门去!家里好几个人都要我养活,只能在这里当个看门狗混口饭吃。大学生,你过得还不错吧?”

听到那刺耳的“大学生”三个字,我不禁冷汗直冒。看着那个“混口饭吃”的老人,我不知道应当可怜他还是同情他。而“黑心地剥削工人”的说法过去在大陆已经背得滚瓜烂熟了,我再也不想去分辨它究竟是对是错,由他说去吧。

此后,我总会尽量避开那家小商店,省得让自己难堪。但是,走过曾经打工的那家超市,我仍会回头看上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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