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入境新法出台 海外华人怨声载道
2012-08-30 18:56:43
来源:星星生活

(星星生活记者综合报道)持有海外居留身份,回国定居还需要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并进行申请?将于明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在拥有海外居留身份的中国人当中引起了强烈反响。

今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11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并将于明年中正式实施。这一出入境管理法的第二章和第三章对中国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入境出境作出了详细说明。由于这两项目规定涉及到了定居在海外但仍持中国护照的中国人和已经入籍海外但出身于中国大陆的海外华人,所以引起了生活在海外的中国人和海外华人的强烈关注。

公安部详细解答《出境入境管理法》

针对华人华侨,公安部表示《出境入境管理法》积极回应了广大华侨的现实需求,对华侨出入境管理作了两方面较大的调整和改革:

一是改革了华侨回国定居审批制度。根据《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华侨在境内申请回国定居,向拟定居地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由省级公安机关核发回国定居证明。考虑到侨务部门是华侨事务的专门管理机构,由其负责受理审核华侨回国定居申请,能够较好地把握侨务政策,且便于华侨办理相关手续。因此《出入境管理法》规定: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要求回国定居的,应当在入境前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由本人或者经由国内亲属向拟定居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侨务部门提出申请。”

二是明确了华侨在国内可以凭本人护照证明其身份。由于华侨在国内无户口和居民身份证,而法律法规没有明确华侨在国内可以凭本人护照证明其身份,其在国内工作、生活和从事其他活动时受到一定影响。为解决华侨证明身份难的问题,《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办理金融、教育、医疗、交通、电信、社会保险、财产登记等事务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的,可以凭本人的护照证明其身份。”

新法海外引波澜 华人高呼不满

新法规意味着,即便只是拥有海外居留身份,以后回国定居将有可能需要办理重重手续。对于这个规定,网友们也在论坛里纷纷发表了自己的观点,有网友认为,对于已经更换国籍的华人实施严格的入境申请和控制无可厚非,但如果将“打击面”扩大到拥有海外居留权的中国人,就有些“过了”。网友Gemdale就发言称:“拿PR的中国护照,拿PR的中国公民,在国外工作的中国公民,回家过年也需要申请吗?中国很多事情,不左就右。如果是外国国籍,拿了外国护照,那你针对外国公民,法律应该怎么规定怎么规定,中国公民没有意见。

与此同时,这一条款具体如何执行,如何界定,也让大部分网友感到迷茫。网友BlueTeam就提出,尽管政策已经公布,但执行起来仍难度颇大,因为很多概念无法明确界定,“我个人觉得这项政策执行起来难度很大。第一,我们虽然拿新西兰的PR,但是护照是中国的,所以作为中国公民我们回国无需签证。第二,在目前来看出入境管理局还没有界定何为回国定居,那么既然他们无法界定我们何为回国定居, 那么也就更无从谈起他们所说的申请了。”

新西兰华社热议新法

7月28日,位于奥克兰的新西兰权益和政策研究会在奥克兰北岸举办了座谈会,与会者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在出入境法的附加文件中,还有不少对回国定居申请者的附加条件,比如要有住房、有一定收入,有亲人照顾。这些规定引起了与会者的普遍不理解。

另外,《出入境》新法上,分别提出了对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入境出境的要求,但是没有将外国人和近些年来移民海外、且加入外国籍的大量原中国公民区别开来。这一点,也是参加座谈会的与会者感到难以理解的地方。

权益和政策研究会会长何钿女士说,要求华侨回国定居必须事先申请,并且还有种种限制性的附加条件,这在国际上也是很罕见的。

据了解,新法第一次区分了停留和居留的界限,规定外国人持签证和停留证件的最长停留期限不得超过180天,外国人工作类居留证件和非工作类居留证件的有效期最短分别为90日和180日,最长为5年,还进一步完善了不准外国人入境出境制度。

新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法将于2013年7月1日起实施。由于法律已经出台定案,参加座谈会的奥克兰华人希望能够把意见集中反映到中国国内,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在制定法律实施细节上,把海外华人的意见考虑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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