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儿费用的抵税
2012-10-15 16:39:20
来源:星星生活

–朝晖说税

托儿费用指纳税人因为工作、生意、就学或从事研究等理由而需要支付的托儿服务的费用。一般而言,申报托儿费用可以抵扣收入,从而减轻税负。如果纳税人、其配偶或同居伴侣需要支付托儿服务从而让自己可以:

* 从受雇或自雇中获得收入;
* 在高中、专业院校、大学或其它指定的教育机构等参与为期连续三周或以上,并且每月12小时以上的教育项目;
* 从事科研或相关工作并且配偶或合法伴侣可以得到津贴,

那么申报托儿费用就可以用来抵扣收入。托儿费用只能用来抵冲赚取而得的收入,英文称Earned Income。该类收入包括雇佣收入、自雇收入、非免税的奖学金、助学金、研究资助金、加拿大退休金名下支出的残废金,还包括税法第56(1)(R)条款规定的有关政府资助,其中包括供失业人士职业培训的EI和资助失业人士自雇创业的EI。

税局认可的托儿费用通常包括保姆薪酬、托儿所费用、夏令营(假日营)、体育班、及寄宿学校的费用。

符合资格的子女必须在申报当年的年底未满16岁,除非其由于身体或者精神上的障碍仍需依靠其家长抚养。这里提及的符合资格的子女包括纳税人、其配偶或同居伴侣亲生或收养的子女,或有监护权并提供支持的孩子(非子女)。

托儿费用通常是由夫妻收入较低的一方来申报,即使该方收入为零。当然,如果收入为零也就无税可抵了。可以申报的金额为以下三者的最低值:

* 实际支付金额;
* 申报人赚得收入(Earned Income)的三分之二;
* 在当年年底前未满7岁的儿童7,000元和7岁至16岁的儿童4,000元(如具有身体或精神障碍并依靠纳税人或其配偶生活,可延至16岁以后),另加10,000元如果该儿童有残障(无年龄限制)。

如果有身患残障的子女,父母双方可以一方申报托儿费用(如保姆或日托服务),而另一方申报残障抵税额(disability tax credit 或DTC),税务上可能会更有利。而在某些情况下,在子女成年后,家长仍可申请残障抵税额。对每个16岁或以下的残障子女,残障抵税额为最高每周250加元。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收入较高的一方也可以申报托儿费用。例如,如果低收入配偶在指定的教育机构全日制或半日制上学,或者短时期或长时期由于身心健康的原因无法照顾子女,并有医生证明为证,高收入配偶可以申报托儿费用。具体可以抵扣的托儿费用为,7岁以下或身患严重残障的子女最高每周175加元,其他符合资格的子女最高每周100加元。

如父母离异或分居并共享监护权,父母双方都可申报与子女一起居住时所产生的托儿费用来抵税。

对于寄宿学校(包括寄宿的体育学校)和夏令营产生的费用,父母可申报的托儿费用为7岁以下子女最高每周175加元,其他7至16岁的子女最高每周100加元。

夏令营、体校或其他休闲活动可否作为托儿费用来抵税由许多因素而定,比如孩子的年龄、项目的复杂性(如项目倾向于以有计划、可衡量的方式提高孩子的技能,而非休闲性的体育活动,一般不会被加拿大税务局视为托儿项目),以及家长是否因此而可以去工作赚取收入。司法判例还强调托儿费用应根本上与对儿童的看护、保护以及照顾有关。另外,寻找保姆和托儿所的广告费和中介费也可以申报。但是要注意,托儿费用不包括医疗费、小孩的衣服、交通费及学费。比如,请钢琴老师到家里授课的学费通常都不能作为托儿费用申报。

报税时不必提交收据,只是需要妥善保存以备税局审查。另外,因为申报了托儿费用抵扣,净应征税收入也相应减少,同时也会增加纳税人来年的牛奶金(child tax credit)。

作者:池朝晖,加拿大、英国注册会计师,德明会计师事务所(烈治文山)合伙人,《加拿大税务指南》作者,版权所有。电话:(416)241-8500,网址:www.turnermoore.com/rh,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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