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协专栏:应否预先安排身后事?
2013-10-05 08:00:31
来源:星星生活

多伦多华人作家协会

(星星生活专栏作者:黄启樟)约翰,一个来自加拿大主流社会的白人。十多年前在北京初次遇见他和他的女伴时互不认识,只不过参加了同一个四人的旅行团,前往丝绸之路。返回多伦多之后,我们仍保持联络,继而变成好朋友。

约翰身体材伟梧健硕,为人大方得体,是个业余冰球好手。近年他头部和面部的神经系统出现了毛病,并为此施过外科手术,辐射和针灸治疗,但都无效,而且病情愈来愈严重。他已辞去多份工作,也不便开车。

我建议约翰尝试中西合璧之医疗法,并得某好朋友帮忙,推荐了一个经验丰富的医生给他。我开车把他送往诊所。途中,他突然提到人应当如何处理身后事。我说从未思考过这个问题,但相信死后子女会负责安葬。约翰说他没有儿女,立下的遗嘱也未考虑这些细节,为此显得有点忧虑。

约翰从来是个乐观主义者,怎可能一下子会变得如此多虑了呢?其实人死如灯灭,一切到此终结,还管它干什么!有些人生前购置墓地,又和殡仪馆订下立约,明文规定死后举行什么样的仪式,十分周全。老伴感觉如我们把一切身后事都万无一失地安排好,到了那天子孙们岂非无所事事,白领遗产?

我祖父死后安葬在越南,记忆中我似乎从未前往拜祭过。祖母,父母过世后安葬在中国大陆的家乡。他们的坟墓曾数回因铺设公路而被迫迁徙。我每隔几年才回祖国一次,而每次都要靠亲人引路才知他们安息之所。等到亲人也都离去之后,这些祖坟岂非变成子孙不再认识的乱葬岗!

很多达官贵人为了保存生前之风光,死后不惜隆重大殓,宝物陪葬。殊不知由于过分招摇,日后惹来盗墓之举,使到死后也不能安宁。倒不如低调点办理身后事,使死者享受十足之平静。

话说得有点远离了题目。总之,我觉得身后事从不由己,既然如此,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一切顺其自然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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