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国行李违反这五项规定将被暂存
2016-06-02 15:49:28
来源:星星生活

6月份到来了,回国人员或者海外代购人员要注意了,因为有新的法规要生效,包括中国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14号文件已于6月1日起生效,回国的行李如果违反规定,海关将暂存不予放行,另外还有加航到中国的航行时刻表也有所改变。

6月1日起回国行李违反规定将暂存

根据海关的文件,从6月1日起,如果回国旅客的行李违反以下五项规定,将会被暂时存放不予放行。这五项规定是:1、旅客不能当场缴纳进境物品税款的;2、进出境的物品属于许可证件管理的范围,但旅客不能当场提交的;3、进出境的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按规定应当办理货物报关手续或其他海关手续,其尚未办理的;4、对进出境物品的属性、内容存疑,需要由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认定、鉴定、验核的;5、按规定暂不予以放行的其他行李物品。

海关在规定中明确提出,如果个人携带进境物品不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海关将暂不予放行并对物品进行暂存。业内人士分析,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新政出炉或让部分消费者流向代购,相关部门或因此而加大了监管力度。

对于“超出自用合理数量”,按照现行规定,中国旅客进境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海关将予以免税放行。超出部分确属自用的,海关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当然,烟酒、手机、电视等20种商品还另有规定。

据海关方面解释,暂不予放行并不等于海关实施扣留。对于暂不予放行物品,旅客有三种选择:1、办理海关手续后提取;2、办理退运手续;3、对物品放弃,那么海关将按规定对其处理。

文件还指出,如果规定规定的物品是属于以下四种,1、易燃易爆的;2、有毒的;3、鲜活、易腐、易失效等不宜长期存放的;4、其他无法存放或不宜存放的情形。海关将会当场退运,或者移交相关专业机构处理,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旅客承担。

办理行李物品暂存时海关会向旅客出具《暂存凭单》,并由旅客签字确认。旅客本人凭《暂存凭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自暂存之日起三个月之内可办理提取手续。但如果三个月内旅客不到海关办理手续,海关将依法对物品进行处理。

6月16日起加航上海航班时间变更

从6月16日起,上海飞多伦多的加航AC88航班,起飞时间从原来的5:10pm提前到3:55pm,而抵达时间提前至5:45pm。目前需要从多伦多转机前往加拿大其他城市的旅客在启用新时间后会有更多的转机时间和航班选择。

此外,上海飞温哥华的加航AC26航班起飞时间由原来的3:55pm调整到5:10pm,而抵达温哥华时间变为为12:45pm。该航班的时间变更会影响到途径温哥华转机前往加拿大其他城市的旅客。

6月15日起国航免费托运行李只有1件

从6月15日起,乘坐中国国际航空的经济舱旅客,免费托运的行李从现在的2件减至1件,头等及商务舱不变。该新规适用北美-中国大陆或港澳台之间的航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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