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无妄之灾!陈述事实却收到律师信
2021-11-16 15:23:17
来源:星星生活

(星星生活专稿/作者:黄启樟)这是一则听来的故事。有一对离了婚的夫妻,曾经为了争取子女的抚养权而闹上法庭,双方争持不下,结果做“母亲”的获得法官宣判未成年的一子一女都由她看管。做“父亲”的只能在周末可带领其中一个孩子出来和他一起生活两天,时间一到就必须准时交人。

在某个周末,这个“父亲”带了十四岁的女儿出来,去探访他多年不见的老友。女儿和主人家的孩子一见如故,玩得很开心。那个男人和老友难得一见,将女儿留下之后,两个人便溜到附近一家酒馆饮酒作乐,直至深夜才离开。

那个“妈妈”在女儿离开自己之后,会不时打电话去跟踪女儿的行踪。那一天也不例外,打电话来找女儿,要听到她的声音才放心,因为恐怕失去她,这是强烈“占有欲”的表现。

但接听她电话的是这个家庭的“女主人”,她在周末仍要上班,刚好从办公室回来,完全不知道在她上班之后曾经有客来访,而踏进家门时也发现一片平静,空无一人,因为孩子们都到了附近公园游戏,乐而忘返。

“接话人”于是依照实际情况回覆,殊不知这样会引起对方的不满,质疑“主人家”有意隐瞒事实,怎样去解释也解除不了“来电者”的疑心。

过了两个月之后,“女主人”突然收到一封挂号的律师信,陈述当天电话对话的情景,指控她处事不当,因而引起那个“妈妈”的忧虑,使她整夜失眠,此后茶饭不思,无心工作,引发忧郁症复发,必须寻求合理的赔偿。

这可谓晴天霹雳,平地一声雷,难以想像的无妄之灾。想不到丈夫替人看管孩子不但得不到应有的回报,还导致官司。

这样的事情相信很少会发生在华人的社会,因为中国人不习惯“以怨报德”,这样做是漠视对方的感受,不合情理,也令人怀疑这个离了婚的女人对前夫怀恨在心,仇视他身边所有的朋友,伺机报复。

假设“被告人”为了息事宁人,愿意作出赔偿,会否减少“原告人”对人之仇恨态度呢?又假设“被告人”不接受这项指控,据理力争,并获得法庭的公平裁判,这样是否会增加“原告人”的仇恨心态,使其忧郁情绪恶化?

讲故事的人正是“被告人”的母亲,由香港移民加拿大,选择在偏远的地区生活。她只有一个土生土长的女儿,除了父母之外,很少有机会和同裔的孩子接触,长大之后不会讲中文,结果嫁给一个非常外向的白人青年,过的是与华人格格不入的生活方式。

这个洋女婿身边的朋友十居其九都是婚姻破裂的一群,身为“丈母娘”的她对这个现象看在心里,耿耿于怀,担心同样的事会发生在女儿身上,有悔于当初为何要远离自己的族群而居。

加拿大是个多元文化的社会,有很多由于文化差异而产生的故事,永远听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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