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不能借水电价格飙升加租
2003-01-02 19:23:09
来源:星星生活

(星星生活专讯) 安省政府提醒房屋业主,如果他们获得电费退款,就不能以水电价格的上涨作为加租的借口。安省市政管理部门一位负责人表示,根据《租户保障法》而修订的规则,业主不得借水电加价而不公平地转嫁到租客身上。这位人士称,政府认识到业主申请高于限定的加租额,但同时又获退款所存在的问题。这项修正旨在不让房东独占电费退款的好处,令房东在申请高於政府设定的年度房租调升上限的加租时,必须首先将电费退款从其电费支出中扣除。2003年的限定的加租率为2.9%,低于此数字的加租无需经过安省租务审核法庭的申请。《租户保障法》同时允许业主申请额外加租,以弥补维修、物业税增加和水电费上升的额外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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