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允投资移民转移财产出境
2004-11-17 20:25:31
来源:星星生活

中国将于12月1日起进一步放宽外汇管制,准许移民香港、澳门及外地的中国公民,可申请取回大陆财产,港、澳及外地人士亦可申请继承在大陆的财产。

中国人民银行16日公布《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银行负责人称,《暂行办法》的出台具有四个如下方面的意义:一、体现了中国综合国力的增强,截至今年9月底,外汇储备已达5145亿美元,综合国力的增强为适当允许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创造了条件;二、体现对个人合法财产权利的充分保障;三、有利于开正门、堵邪路,防止部分外汇非法交易活动;四、提高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程度。

有投资顾问指,港府一直以外汇管制为由不准大陆人申请投资移民来港,但新规定为大陆人移民海外提供合法渠道,间接助长大陆人经第三地申请投资移民来港。他相信,新规定显示大陆对进一步放宽外汇管制开绿灯,港府应向中央政府力争批准大陆人申请投资移民来港。

东方日报引述保安局发言人表示,现时投资移民并不适用于大陆人,港府现正全面检讨计画,包括是否将大陆人纳入计画之内,港府会与中国大陆有关部门进行磋商。

苹果日报报导说,办法规定,超过20万元的移民转移采取「一次申请,分步出」,即申请人可获准移民或办好财产继承手续,将资产变现后,必须一次性申请拟转移出境的全部财产,批准后,先可出一半,一年后,可出剩余部份的一半,满两年后,方可出全部剩余部分。

香港去年10月推出的投资移民计划,入场费达650万港元,投资限制于物业及证券,由于不包括大陆投资移民,至今反应冷淡;人行的办法推出后,香港若配合,容许大陆移民藉投资途径来港,应会对香港楼市有利,但政治社会方面的影响,则难以估量。

移民顾问关景鸿指,不少大陆富豪在外汇管制下,移民外地须借助朋友等方法转移大陆资产往外地,今次大陆将移民财产转移提供合法渠道,将有助一向依法缴税的上市公司老板移民外地,亦间接鼓励他们先移民外地,然后再迂回投资移民来港。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易宪容对明报驻京记者称,新规定对香港是一个相当利好的消息,因大陆资金合法流出最多的地方肯定是香港,而这些资金的流入将有利于香港地产,相信也会有部分流入股市。他不肯预计会有多少资金流出海外,但他指按中国现有经济实力,即使流出200亿元人民币也不算什么钱。

行政会议成员梁振英则认为,若香港欲受惠于上述新政策,特区政府有必要重新制订新的大陆居民来港定居政策,包括由公众去讨论,是否应将现时每日150个大陆单程证名额,拨出部分给大陆专业人士或拥有大批资产人士。

中国社科院宏观经济所经济研究员张曙光认为,上述规定是开放人民币资本项目自由兑换的利好举措之一,说明了资本项目可兑换正在有限制地前进,同时亦有助纾缓人民币升值的压力,因为要将资产转移就需透过将人民币兑换成外汇后汇出境外,这有助为近期不断涌入的热钱「泄洪」。

道亨银行高级经济师陈宝明则认为,措施不会令大量资金即时涌入香港,因为相关资金早已透过各种不同渠道调离国内。市场估计,国内资金透过黑市各种渠道汇出境外每年高达数百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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