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中的童年(2)
2005-03-21 18:30:09
来源:星星生活

作者:和菜头

(接《星星生活》第181期第B28版)

五岁半的时候,幼儿园已经太小,父亲决定送我上小学。报名那天,老师请我写自己的名字,又叫我写了几个字,居然就获得通过,编在大石洞子弟小学一年级二班。能上学了,我自然兴奋得不得了。一晚上拿出新书包和新铅笔盒看了又看,闻了又闻。新军用书包有种特别的味道,用牙咬背带会让牙齿感觉很酥。

第一天上课,学的是韵母啊哦呃依乌虞。上午教,中午放学前默出来就可以走。我怎么都记不住那六个字母,只觉得它们曲里拐弯,记得前一个立即就忘了下一个。我考了三次,都没默全。看着同学们一个个背起书包离开教师,基地的喇嘛声声吹着午餐号,我觉得心里乱做一碗水。想来想去,我做了一张小纸条,抄上了六个字母,放在听写本下,准备作弊。可惜的是,班主任董老师法眼如炬,当场发觉,给了我脑门上一竹棍。这是我生平第一次作弊,就在小学第一天的第一课上,因此要说我本质不错,那是假话。此后,我生平作弊无数次,仅被再抓过一次而已。

从幼儿园搬回家里住,实在是件很痛苦的事。中国人所谓“阴天打孩子”,我从那时候开始经常遭到体罚。我六岁多一点的时候,我父亲心血来潮,说是要教我背99表。方法是带着我从基地的山路上往下跑,跑到上气不接下气的时候,他就问我“六七多少”之类?如果回答错误,立即赏一耳光。一趟山路跑完,九九表背完,而我的脸已经被打得麻木了。父亲美其名曰物理刺激教育,说人类是灵长类动物,肉体上的疼痛能够加深记忆。

我至今对体罚深恶痛绝,也对夫妻两地分居深恶痛绝,更对知识分子深恶痛绝。打就打了,还要他妈寻找理论根据,还不如根本不说话,揍了再说,我心里还好受一点。当时号称“三天一小打,七天一大打”,我怀疑我父亲根本是打人上瘾。尤其是打我之前还要叽叽歪歪说一番道理,更是让人觉得烦恼已极。

根据我和同学交流,基地里打孩子的现象非常普遍。几乎家家都打,似乎那是当时的流行娱乐。想一想,距离文明城市只有83公里,但是根本回不去,挤在那么个山谷里,不打打孩子,这日子简直不知道怎么过下去。值得安慰的是,我们当时流行一种说法:打到一定程度,就会习惯,怎么打都不疼了。我一直盼着那天早日到来,在此之前我尝试过往裤子里放铅笔盒,塞木板,但是总是被发现,而且被打得更加厉害。

如果细心观察,就可以发现我很小就不爱回家。每天放学,同学们都住家属区,就我一个人住在很远的教研楼。很多年后,当我看电影《洗澡》,看见痴呆儿子用小棍划拉着墙往家走,一下子就会想起自己来。告别了最后一个同学,我自己有很长的一段山路要走。我就那么拿着根棍子,一路上东游西荡,慢慢晃回家。或者追逐一只蝴蝶,或者跟踪一只草蜢,可以在一路上玩很久,然后回家领一顿打。

因为惧怕挨打,我甚至因此提高了自己的学习成绩。有一回,我玩高兴了,回到家才发现自己的书包不知道什么时候开了,里面的书全掉了。这事根本不能和我父亲讲,不能的意思就是小孩子心里理解的那种“不可能”,那是泼天的大祸,不知道要被打成什么样子呢。没有了书,要上课,要做作业,那怎么办呢?小孩子有小孩子的解决方法:我用下课的时间,强背下一整本语文课本—在还没上那些课之前,我把一本书全背了下来。

过了几个星期,我父亲叫我问话。他手里拿着几本被红泥水染成红色的书,问我是不是我的。当然是我的,上面写着我的名字和班级。我当时一看见自己的书,觉得头嗡地一声就大了N倍。心里想着,今天完了,全完了。书丢了,我准备就这么混到下学期的,没想到竟然有人那么多事,还把书送了回来。不过想想也没办法,整个基地就我们一家姓和。我父亲接着问我,你丢了书,那么这两个星期你怎么做的功课呢?我告诉他,我把书给背下来了。父亲大惊,叫我默写,我随手就默完了一本书的内容。这一下他大为惊叹,不但没有打我,反而大加赞扬。我因为能默一本书,所以那学期成绩很好,父亲也就放了我的羊。大概他觉得我身上有种不可思议的东西吧?

从此我父亲改变了一些对我的态度,一个显著的变化就是带我进山。父亲本身是个山民,现在回到了山里,整天晚饭后就带上一帮单身汉进山散步。周日的时候,吃过早饭还要带我进行专门的拉练,在山里窜上一整天,挖些野杜鹃和野山茶回家种着。在山里,他教我辨认植物,教我挖掘可食的块根,教我查看草叶折断的痕迹判断有什么动物经过。一路走,我一路吃各种他找到的野浆果和树叶,有一种生漆树的嫩尖,我很是喜欢。半年以后,我就出师了。根据他的教导,我的痘里随时放了一把小刀,为的是被蛇咬了以后在伤口上开一十字口,吸出血来,再划破衣服做成布条扎上。

当时在大石洞的山林里,经常流窜着一只叫和菜头的小兽。那牲口瘦若豺狗,行动如风。基地的人经常可以看到山上绿军装一闪,那就是我在窜行。我父亲走在路上,很骄傲地指着山上的绿影,对边上的同事说:“看!我儿子!”进山这种事我父亲从来不加阻止,而且从来大加鼓励,并且承诺我等我再大些就带我回老家狩猎。家里吃饭的时候,他偶尔会问一声:“今天在XX岩石上的,就是你吧?”我点点头,继续狠吃。他也只说一句:“爬太高了,危险。”

很小的时候,我就习惯了这种独来独往的生活,而且觉得山林就是我的家。能一个人在山里转一天,累了就采集一堆松针铺床,睡上一会儿。一身泥汗地回到家,被我父亲提着耳朵拉到对面基地饲养场,脱光了用冲猪圈的水龙头一气猛冲,然后就神清气爽地回家吃晚饭。后来看《西游记》,我老觉得孙猴子就是我,而且还不如我呢。

一个人闷在家里的时候,我逐渐发现读书是件很有乐子的事。在读幼儿园的时候,最先翻完了一本《365夜》,找我父亲换书。父亲不相信,说你字都没认全呢,怎么可能看得完?我说我可以根据前后文猜啊!他找了几段叫我念,我还都能结结巴巴念完。父亲大乐,从此每周带我去服务社的书店买新书。那地方距离我们的宿舍有3公里,每次去之前都要问我:要书还是要冰棍?我总是选择要书。一个小孩子,在大日头下来回走5公里,但是为了书坚决不要冰棍,这是我父亲一直以来津津乐道的事。他不知道我的算计,冰棍吃完了就完了,最多咂咂棍子的滋味,但是书可以随时再翻出来看啊!

1983年的时候,记得先下了一场50年不遇的大雪,然后我们就要返回昆明了—父亲调到了昆明陆军学院。在大石洞我一直过着不知寒暑的日子,甚至忘记了以前在新疆的种种。但是等大雪下起来的时候,我起初有些困惑,而后又觉得亲切。隐隐约约之间想起了以前在西北的种种,好像是在做梦一样。我想起了以前曾经有过这样的大雪,有个地方,有座红色的山。事情想起来就再不能忘记,我一次次走出家门,让雪落下来,落满一身。然后再走进门,拍去肩膀上的雪花。不是为了别的,只因为我想起我在很久以前有这么一个动作,已经多年不做了。我怀念起了北方,心里第一次感觉到悲伤。

终于是要回昆明了,我却高兴不起来。打小我就习惯了在部队的日子,习惯里家里那些带编号的公家粗笨家具(王朔语)。最低层面上,在军队里我和父亲分享一张大床,而每次回到昆明,我们全家四口睡在一张床上,一间屋里。更重要的一点是,我离开我母亲很多年,已经不适应有她的日子。据说我第一次从新疆回云南的时候,见了我妈,怯生生犹豫了半天,叫了她一声:“阿姨。”

按照我妈的说法,我是个忘恩负义背时倒霉挨千刀的小砍头。母亲的心就细在这个地方,在我父亲还没接到走前,我母亲天天抱着我看我父亲那张帅得出名的尉官照。我一岁多会叫人的时候,父亲从新疆回来,母亲指着他问我:菜头儿,你看看那是谁?史料记载,我当时咧嘴大笑,一叠声地大喊:爸爸爸爸爸爸。我父亲那颗老心估计当时幸福得皱成一团,当事人回忆,他把我抱在怀里亲得我一脸是血痕—当兵的胡碴子那可不是盖的。和菜头三十九,中年得子,宝贝非凡。而在我印象里,我父亲从未在新疆指着照片教育我谁是我妈,男同志粗糙就粗糙在这些地方。

甚至回了昆明很多次以后,我妈如果烫个发,我就直犯嘀咕,觉得这面前这女的是一“熟悉的陌生人”,吃不大准。而我妈那里理会得我那小心如何琢磨,见了面又是亲又是抱的,我总是觉得非常地不自在。那一声“阿姨”让我妈难受了几十年,动不动就提出来讲。可是我又有什么办法?我是一个山里的野孩子,已然错过了童年的母爱。而母爱这种东西重在每一天相处,以后恶补是补不回来的。我习惯了军队的军号,习惯了绿色的制服,习惯了集体宿舍生活里全是男的,我根本不知道如何与女性相处。

而且,要离开大石洞令我非常为难,我觉得要离开自己的好朋友是件非常难的事情。当时我有两大兄弟,平展和常云。平展是个很小很小的萝卜头,一口整齐的牙齿。他那牙齿全是立着啃饼干练出来的,没事就展示给我看。后来看动画片里的海狸啃木头,我一下子就想起了他。平展真是我兄弟,我们的兄弟之谊建立在相同的情趣上:一次学习委员杜国斌女士记了我们两个的名字,恨得我们牙痒。兄弟二人商量了一下,决定去吃光杜小姐家自留地里的胡萝卜。我到今天都想不出来世间竟然有这么一种奇异的报复方式,但是当时我们两个觉得那是最好的。

放了学,我们两个如同恶狼一样窜进了家属区的自留地。可怜杜学习委员家的萝卜才长出点樱子,还没有我们的小手指头粗,就被我们两个拔将出来。用手擦了擦泥,开嘴就啃。要说那时候的孩子还是老实,虽说是报复,但是我们硬是没敢糟蹋东西,每根萝卜都啃得精光,没一点浪费的。我们恶狠狠地吃了一肚子萝卜离开,当晚平展同学就拉了肚子。而我一直健康,而且看起来将会永远健康下去。

常云是个老陕,也许是山西人,反正我永远都听不出他倒底说的是陕西还是山西。那孩子黑得跟夜似的,常年累月戴一军帽。当时我们是低年级,高年纪的同学经常来抢我们的军帽。常云同学被抢了军帽就失声痛哭,像条真正的汉子那样的低声抽泣。我路见不平,就约了三个同学去堵截抢帽子的人,没想到竟然打成了个平手。从林子里出来,常云跟在我身后,不知道我当时是怎么想的,心里越来越烦,就又拉了常云同学对打了一顿。这一次,他妈的还是个平手。但是,打完了以后,我们就成了非常铁的哥们。这里面的逻辑我到现在都没想清楚。

小学三年级,什么都还不知道的时候,什么都才开始的时候,山里的山茶花才开,我还惦记着我找到的那丛野草莓,居然就要走了。和平展、常云告了别,就上了车,离开了基地。记得常云当时还写了一张纸条给我,用他那熟悉的雷锋体在纸上写了什么“告别战友”一类的话。我当时一点都没有意识到,其实回到昆明,我这个小战士就算是真的退伍了。

回到昆明的时候是在雨季,连日连夜的要下上半年。我妈给我换了一身崭新的行头,换下了我那身惹眼的军装。那时候,街上已经有人穿喇叭裤,提着手提式录音机放着音乐照耀过市。我那一身军装委实过于招摇,类似乡下的表弟。昆明陆军学校在郊区,父亲只能在周末回来,在很简短的交接仪式以后,我就此开始和和两个女人一起的生活—我妈和我妹妹。我父亲甚至连多余的话都没说就上车走人了,而我渐渐陷入恐惧和无助之中。

昆明对于我来说,是种大而无当的存在,一如我多年以后行走在北京的感觉。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多的人,那么多的车,那么多的声响。在山里住惯了,习惯性地对任何一种声响,任何一种移动做出反映。而昆明市有太多声音,有太多移动目标,我很快就消耗完了精力,陷于恐慌之中。甚至开始切赤仇恨这个城市,一心想着逃回大石洞的山里,即使没有我父亲也全无所谓。我是一只恐慌的鹿,站在喇叭四起的路口。

好在我被立即送进了学校,富春小学三年级二班。更好在我是个语言天才,通过断续返回昆明,我在普通话的基础上学会了纯熟的昆明话,因此不怕被欺生。第一天去上学,母亲还专门为我买了一个海棉的塑料铅笔盒,我妹妹从来都没有过这样的待遇。我昏头昏脑地被领进教室,被安排在了一个小女生身边。她看了看我,并不说话,手里的橡皮散发出一种香甜的味道。第一堂课是美术,但是我没有带彩笔,只能笔直地坐在那里。我的同桌扭过头来,问我:“你没有带笔?”如同阿甘说过的那样:如果说这世界上真的有天使,那么我在那一天真的遇见了天使。

她随即用笔捅前面的女孩子,叫她借几只彩笔来用一下。前面的女孩子转过脸来,冲我一笑,递了满把的笔来。我在第一天记住了这两个人的名字,并且从那一天起这一辈子不能忘记。我的同桌叫苏峰,我的前排女生叫段萍。这种好感贯穿了其后二十年,在非常偶然的机会里重逢她们,我都会觉得那一整天的心情很好。在她们的面前,我永远做不出一张装B的脸来,只会是发自内心地微笑。像是顽劣的学童长大了,偶然重拾当年心爱的玻璃珠。

变换环境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充满了危险,很可能因此不适应而产生异常。而我很幸运,大石洞的子弟小学是五年制,而昆明那时候改为六年制。我等于凭空多出一年来,把已经学过的东西再学一次,成绩自然突出,一点都看不出我是班里最年幼的一个。但是,陌生环境对个人的影响依然存在,只可惜那时候没有什么心理医生而已。上学没多久,我就发生了经常性的呕吐现象。常常上着课就突然冲出教室,呕吐不止。老师只能差同学把我送回家,我因而得了半日病休,可以心满意足地躺在床上看小人书。(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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