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昌星向加拿大最高法院上诉
2005-06-16 18:54:18
来源:星星生活

据多维社报导,加拿大最高法院法庭文件显示,中国远华走私案涉嫌主犯赖昌星已在上诉的最后期限前,向加拿大最高法院提出上诉申请。法新社最新

法新社报导说,为了拚命避免被遣送回国,中国最想抓获的逃犯赖昌星已向加拿大最高法院提出了上诉。报导说,赖昌星在中国面临着走私犯罪的指控。他于1999年带家人逃到加拿大温哥华,但他想留在加拿大的申请已多次遭到拒绝。

赖昌星的律师马塔斯(David Matas)在向加拿大最高法院提交正式上诉申请时辩护说,赖昌星一案对加拿大来说十分重要。法新社说,加拿大最高法院通常只对那些被认为有充分公众重要性的案件举行听证会。

中国指控赖昌星为远华走私案的首犯,该集团涉嫌走私进口了60亿美元的货物。赖昌星的辩护律师告诉加拿大最高法院:“如果此案对中国如此重要,那么它对(加拿大最高)法院也应该是重要的。”

法新社说,由于缺少担心回国后会遭到迫害的足够证据,加拿大移民难民法庭早前已拒绝了赖昌星和他的太太提出的难民申请。而且,该法庭发言人曾宣布过,赖昌星已被认定是“一名普通的罪犯,因此他不具备难民保护的资格”。

不过,尽管加拿大联邦政府干预此案,并反对赖昌星提出难民申请,但他的辩护律师马塔斯则辩称,赖昌星有理由担心在中国会被处死或遭酷刑,而加拿大则不允许酷刑或动用极刑。此外,加拿大法官早前也反对将那些被被引渡者引渡回可能会被处死的国家。

加拿大最高法院的法庭文件显示,马塔斯在为赖昌星提出上诉申请时还告诉最高法院,加拿大不能相信中国对加拿大所作出的不会判处赖昌星死刑的不同寻常的外交保证。

法新社说,加拿大最高法院没有宣布将在何时公布对这起特别案件进行上诉聆讯的决定。据悉,最高法院法官将在3至6个月内,决定是否接受上诉申请,若批准将会排期进行上诉聆讯。

多维社早前报导说,4月14日,赖昌星在联邦上诉庭的司法复核申请被驳回,按照法庭规定,他需要在60日内向加拿大最高法院提出“难民申请被拒案”的上诉申请。届时将由5名或9名法官主持聆讯。

有专家指出,这一次上诉申请,是赖昌星难民申请被拒案最后的司法渠道。赖昌星此次向联邦最高法院进行上诉,但最高法院接受其上诉可能性比较小。如果最高法院不接受上诉申请,赖昌星一家将会交由移民部作遣返前风险评估。风险评估过程的行政期需要6个月的时间,如果所有的风险都被否定,将会采取遣送行动,最快需要9个月的时间。(纪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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